申请流程
申请流程
1.补贴申请。
符合条件的家政服务企业可向用人单位注册地所在区或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上一年度的补贴申请。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自收到补贴申请之日起8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2.资料审核。
企业注册地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在企业提交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按照不低于10%比例以电话抽查等方式核查家政服务从业人员工作岗位。发现企业申报情况与实际核查情况不一致,不予受理并退回申报单位。
3.补贴发放。
审核完成后,企业注册地所在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对拟补贴对象和金额等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公示后无异议的,视为审核通过;公示后有异议的,由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调查,作出审核决定;审核通过的由区或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予以支付,所需资金在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商业保险补贴根据家政服务企业提交的从业人员信息以及社保缴纳记录按季度发放。已申请补贴的家政服务企业在备案期满后未再次提交备案申请或提交备案申请但不符合条件的,停止发放相关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