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转入条件的外地车主需要先申请转籍,再申请转入。其中,转籍可以选电子化和非电子化转籍两种方式。
第一步:申请转籍
电子化转籍:
可以网上申请“电子化转籍”,直接在深圳办理转入,无需到迁出地车管所提取档案、查验车辆。
1.适用车型
个人名下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包含营转非、出租转非、预约出租转非)。
2.适用情形
符合条件的个人或共同所有人车辆转入深圳。
以下218个试点城市符合条件的外地车辆,在深圳办理转入(车主发生变化的)。
非电子化转籍:
需先在迁出地车管所进行车辆查验,提取纸质档案。完成提档后,再到车辆迁入地车管所预约办理转入。
第二步:申请转入
1.网上预约办事地点
方式一:关注“深圳交警”或“深圳车管所”微信公众号,注册登录星级用户平台,在机动车业务栏选择“机动车转入(含变更转入)”,填写相关资料进行预约。
(先点击图一的更多业务,就能看到机动车业务版块啦~)
2.开车到现场查验车辆
备齐办事材料,按时驾车前往预约办事地点查验区查验车辆。
具体材料如下:
(1). 机动车所有人(现车主)身份证明原件(新车主是非深户的还需要提供居住证);
(2). 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
(3). 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现场采集);
(4). 机动车行驶证原件(限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在转入地交易的);
(5). 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限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在转入地交易的);
(6). 原机动车号牌(限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在转入地交易的);
(7). 机动车在转入时已超过检验有效期的,需先到本市检测站进行“在用车非定检”检测,并领取检验合格报告后办理;六年免检车辆需先申领检验合格标志。
(8). 小汽车指标证明文件(限购车型);
(9). 属于机动车抵押登记期间申请转让登记的,还应当提供抵押权人身份证明和现机动车所有人与抵押权人签订的抵押合同原件);
(10).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提交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车辆使用性质证明原件;
(11).危险货物运输、公路客运、旅游客运需提交道路运输许可(联网核查);
(12).机动车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应当提供《结婚证》或者能证明夫妻关系的《居民户口簿》、指标证明、保单(核对不收取)、原号牌,双方到场或一方电子委托另一方现场办理。
代办人办理的还需提供:
授权委托书(车主为单位的需加盖公章);
代办人身份证明原件。
3.办事大厅取号受理、缴费
车辆查验完成后,在业务办理大厅取号等待受理,办理完成后缴费。
4.选择号牌号码
选号分为2种方式:
①互联网平台(gd.122.gov.cn)预选号;
②现场随机选号(50选1);
5.领取证件
临牌现场领取,其它牌证可自取或邮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