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
(一)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往来港澳通行证(业务系统核验证件已实现数据对接的,不需要提供。);
内地籍学生提供居民身份证,港澳台籍学生提供居住证或通行证。
(二)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请选择180天以上(含180天)、《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业务系统核验证件已实现数据对接的,不需要提供);
申请人根据自身学历学位情况提供其中一项材料。《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
(三)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仅提供约定事项和双方签字页面);
(四)满足申请条件的最近一家就业单位的近期6个月工资支付凭证;
(五)《中小微企业划型声明函》(在企业、事务所就业的申请人提供;业务系统可下载模板,单位填写并盖章);
(六)《街道、社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证明》(在街道、社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的申请人提供;业务系统可下载模板,提供街道、社区岗位的部门填写并盖章)。
相关说明:
1、满足申请条件的最近一家就业单位:指如果申请人在毕业2年内有多家就业单位符合申请条件,原则上以最靠近申请时的单位作为就业单位提交申请材料。
2、工资支付凭证:包括银行交易流水明细清单(打印单或截图)、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工资支付截图(须体现就业单位名称),上述均无的前提下,可提供签订劳动合同单位签发并加盖公章的工资发放明细等。
3、公司:以分公司就业为申请条件的,需提供其总公司属中小微型企业的划型声明函(深圳分公司填写并盖章),无需提供总公司关于毕业生申领基层就业补贴的授权。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网】,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基层】可获深圳基层就业补贴申请入口、申请进度查询入口、学历验证报告获取及补贴申请指南、补贴交流群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