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时间
(一)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应在满足连续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满 3 个月之日起 6 个月内提出首次补贴申请;首次补贴发放月份最长可追溯 6 个月。
(二)后续补贴由申请人自首次提出补贴申请之日起每满3 个月的次月月底前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报告灵活就业状况,并申请已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补贴。
(三)申请人在毕业 2 年内,允许中断后再次申请灵活就业社保补贴。补缴社会保险费的月份不计发补贴。
小提示:报告灵活就业状况,即提供《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状况反馈表》。
申请时间: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需在连续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个月后的6个月内提出首次补贴申请,补贴发放可追溯6个月。后续补贴需于首次申请后每满3个月的次月月底前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报告就业情况并申请已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补贴。申请人在毕业2年内允许中断后重新申请灵活就业社保补贴。补缴社会保险费的月份不计发补贴。为报告就业情况,请提供《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状况反馈表》。
(一)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应在满足连续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满 3 个月之日起 6 个月内提出首次补贴申请;首次补贴发放月份最长可追溯 6 个月。
(二)后续补贴由申请人自首次提出补贴申请之日起每满3 个月的次月月底前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报告灵活就业状况,并申请已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补贴。
(三)申请人在毕业 2 年内,允许中断后再次申请灵活就业社保补贴。补缴社会保险费的月份不计发补贴。
小提示:报告灵活就业状况,即提供《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状况反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