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指南
申请条件(具体要求点击打开链接)
(1)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1、提交贷款申请时在法定劳动年龄内
2、有具体经营项目、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办理法定登记注册手续
3、借款人需在其法定登记主体内连续正常缴交6个月以上(提出申请之月前6个月)社会保险费,本市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在校学生不受社会保险参保要求限制
4、提交贷款申请时,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10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外,个人借款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
(2)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
1、在深圳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当年新招用职工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为其连续正常缴交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
2、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企业按经办银行和担保机构要求提供财产抵押、质押或第三方信用反担保等形式的反担保
3、当年新招用职工人数为企业申请贷款当月之前12个月内首次在此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职工,且贷款申请时仍在职正常缴交,且已连续缴交满6个月以上
贷款额度及贴息额度
1、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最高60万元
2、合伙经营的按符合贷款对象及条件的合伙人每人最高60万元、贷款总额最高300万元实行“捆绑性”贷款;
3、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最高500万元
4、贷款利率为不超过1年期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50BP(1BP=0.01%),本人承担以1年期LPR-150BP计的利息,剩余部分由财政贴息
5、创业担保贷款期限每次最长不超过3年,累计次数不得超过3次
申请流程
1.申请:申请人将资料通过网上申报(点击打开链接)。
2.受理:经办银行接收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当场办理。
3.审核:经办银行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包括现场查看:1个工作日,不计入承诺办结时限),提出是否同意的审核意见,7个工作日。
4.审批:担保机构提出担保意见。3个工作日完成。
5、办结:经办银行放款。3个工作日。
申请材料
小微企业申请
1、单位注册立户(点击打开链接)
2、补充信息(点击打开链接)
个人申请
1、个人注册立户(点击打开链接)
2、补充信息(点击打开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