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车牌竞价指南
一、竞价标的及重要时间节点
竞价标的是指深圳联交所受委托组织竞价的每期深圳市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1个增量指标为1个竞价标的。
1、申请时间(申请竞价有效编码)
申请(即时)每月8日之前提出的,纳入当月指标配置;每月9日之后提出的,纳入次月指标配置。申请人需要改变申请类型或者配置方式的,应当撤回原申请后重新提出申请。申请人申请退出增量指标配置的,应当在指标配置当月20日之前提出。
2、审核时间(指标机构进行审核)
指标管理机构于每月23日在指定网站公布普通小汽车资格审核结果。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相应的信息审核部门提交复核申请,受理部门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做出复核结论并告知指标管理机构;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异议。经复核,异议成立的,信息审核部门应反馈申请人和指标管理机构,由指标管理机构纳入下一次配置;异议不成立的,应当说明理由。
3、竞价公告发布时间
竞价机构应当于每月18日之前发布竞价公告。公告应当包括投放指标数量、竞价时间、竞价规则、缴款方式以及其他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
4、竞价时间
竞价机构每月25日组织指标竞价,如当日为非工作日则相应顺延。单位、个人分别竞价。
5、编码有效期
个人有效编码的有效期为3个月。该有效编码未获得指标的,有效期内自动转入次月配置。需要延长有效期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登录指定网站或者到服务窗口申请延期。编码自资格再次审核通过起延长有效期3个月。申请延期不限次数,未及时申请延期的,编码自动失效。
单位有效编码的有效期至申请当年12月31日,有效期满后自动失效,单位需要继续申请增量指标的,应按照本细则规定重新申请。有效编码在有效期内未取得指标的,有效期内自动转入次月配置。
6、缴清成交价款
指标管理机构应当于竞价成交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公布竞价配置结果。缴清竞价成交款项取得指标的买受人依照本细则的规定取得指标证明文件。
二、竞买人资格
已办理增量指标申请手续的竞买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方可参与竞价:
(1)已选择以竞价方式取得指标;
(2)已按照《竞价指引》第四条规定缴付竞价保证金;
(3)经深圳市小汽车指标调控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指标管理机构”)审核合格,确认申请编码为有效编码。
获取有效编码资格:
(一)个人申请条件
1、居住地在本市,包括下列情形:
(1)本市户籍人员;
(2)持有深圳市核发的有效居住证,且最近连续24个月以上在本市缴纳(不含补缴)基本医疗保险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3)驻深部队(含武装警察部队)现役军人;
(4)持有效身份证明,按本市公安机关规定办理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且近2年内每年在本市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的华侨、港澳台地区居民,以及在本市办理签证或者居留许可连续满2年且每年在本市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的外国人。
2、持有有效的准驾车型为C类或者以上的机动车驾驶证。
3、名下没有在本市登记的小汽车,下列情形不视为名下有在本市登记的小汽车:
(1)名下在本市正常登记的小汽车被盗抢,按本细则规定,机动车所有人已失去就此车申请其他指标资格?。
(2)名下有本市登记的机动车,2017年12月31日之前被公安交警部门车辆登记管理系统标注状态为“达到报废标准”,或者“达到报废标准公告牌证作废”的。
4、名下未持有有效的指标或者不具有更新指标申请资格;
5、两年内没有发生逾期未使用以摇号方式取得的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的行为。
(二)单位申请条件
1、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合法经营、无欠税且纳税状态正常、经营状态为正常,上一年度(注册时间未满一年的自注册之日起至申请前一个月)向本市税务部门实际缴纳税款总额5万元以上的。
2、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合法经营、无欠税且纳税状态正常、经营状态为正常,向本市税务部门实际缴纳税款总额不符合本款第1项规定,但上一年度在本市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5000万元以上的。
3、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合法经营、无欠税且纳税状态正常、经营状态为正常,向本市税务部门实际缴纳税款总额不符合本款第1项规定,但当年新开工投资项目已签订投资合同、项目手续完备,总投资额2亿元以上的。
4、单位在一个配置周期内申请小汽车增量指标可以获得的申请编码数量,按照下列规则之一确定:
(1)上一年度(注册时间未满一年的自注册之日起至申请前一个月)向本市税务部门实际缴纳税款总额达到5万元的,可以获得1个申请编码。以5万元为基数,税款总额每增加100万元的,可以增加1个申请编码。申请编码数量累计达到8个后,税款总额每增加200万元的,可以增加1个申请编码。累计达到12个后,税款总额每增加1000万元的,可以增加1个申请编码。纳税额已在上一年度计入税款总额用于获取申请编码的,不得在本年度计入税款总额。
(2)符合本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第一款第2项规定的企业,且上一年度在本市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1亿元以下的,可以获得1个申请编码;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1亿元以上1亿5000万元以下的,可以获得2个申请编码;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1亿5000万元以上的,可以获得3个申请编码。
(3)符合本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第一款第3项规定的企业,当年新开工投资项目总投资额达到2亿元以上的可以获得1个申请编码,达到5亿元以上的可以获得2个申请编码。
三、保留价
每个增量指标的保留价为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竞买人报价不得低于该保留价。报价低于保留价的,其报价无效。
四、竞价保证金
(一)竞价保证金缴付账户及时间
已办理申请手续,并选择以竞价方式取得指标的竞买人,须登录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信息系统(系统网址:http://xqctk.jtys.sz.gov.cn),点击“竞价平台”按钮进入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竞价平台(以下简称“竞价平台”),获取与竞买人相对应的保证金专用账户,同时选择缴款银行及是否延期退还竞价保证金(以下简称“延期退保”)。若竞买人选择延期退保的,未竞得指标时,所缴竞价保证金将自动作为下期竞价保证金。
竞买人应在每期增量指标竞价公告规定的时间期限内(不少于5个工作日,具体时间以每期增量指标竞价公告为准),按照每个申请编码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的标准,向竞买人保证金专用账户一次性缴付竞价保证金,并以到账时间为准。竞价保证金可由他人代为缴付。
已选择延期退保且未被确认为买受人的竞买人,当期继续申请以竞价方式获得增量指标的,仅需资格激活即可在规定时间内参与当期增量指标竞价。
(二)竞价保证金缴付方式及要求
竞买人或代缴人须选择银行柜台转账或网上银行转账方式缴付竞价保证金,建议不要跨行转账,如果未按要求缴付竞价保证金,可能会造成竞价保证金无法退还,由此产生的后果和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1、通过银行柜台转账的,须在银行转账凭证的备注/用途/附言栏中,准确填写办理增量指标竞价申请时所取得的申请编码(特别注意:此处仅填写13位数字)。
2、通过网上银行转账的,须在网上银行支付界面的备注/用途/银行附言栏中,准确填写办理增量指标竞价申请时所取得的申请编码(特别注意:此处仅填写13位数字)。
(三)竞价保证金缴付注意事项
1、竞买人或代缴人应确保转账时准确无误填写账户信息。若因竞买人或代缴人未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而导致无法参与竞价的,由此产生的后果和责任由竞买人承担。
2、竞买人或代缴人应妥善保管竞价保证金缴款凭证,该凭证将作为查询及?理相关手续的依据。
3、竞买人或代缴人缴付竞价保证金所需支付的银行手续费用由竞买人或代缴人自行承担。
4、若保证金缴付有误,竞买人应在规定时间内重新缴付竞价保证金。
(四)竞价保证金缴付情况查询
已缴付竞价保证金的,竞买人可在缴付竞价保证金后的第1个工作日13:00后,登录竞价平台查询竞价保证金缴付情况,并相应作出以下处理:
1、经查询显示竞价保证金缴付成功的,竞买人可在指标管理机构资格审核合格后,登录竞价平台进行资格激活,在规定时间内参与竞价。
2、经查询显示竞价保证金未缴付的,竞买人应尽快与竞价保证金汇出银行联系,确认款项划出情况。竞买人可在当期保证金截止日前重新缴付竞价保证金。若竞买人未及时重新缴付当期竞价保证金,将失去当期竞价资格。
(五)竞价保证金的退还
1、对于竞价保证金已缴付成功但竞买人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已选择延期退保的除外),深圳联交所于当期竞价活动结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具体时间以每期增量指标竞价公告为准)退还竞价保证金本金及利息,退还时间以款项划出时间为准。
2、对于竞买人通过资格审核但在竞价中未被确认为买受人的(已选择延期退保的除外),深圳联交所于当期竞价活动结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具体时间以每期增量指标竞价公告为准)退还竞价保证金本金及利息,退还时间以款项划出时间为准。
3、对于竞买人被确认为买受人的,其缴付的竞价保证金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个人买受人及非延期退保的单位买受人已按照《竞价指引》规定缴清成交价款的,深圳联交所于成交价款缴清截止日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具体时间以每期增量指标竞价公告为准)退还竞价保证金本金及利息,退还时间以款项划出时间为准。
(2)延期退保的单位买受人已按照《竞价指引》规定缴清成交价款的,于成交价款缴清截止日的次日起登录竞价平台退还竞价保证金本金及利息,退还时间以款项划出时间为准。
(3)买受人未按照《竞价指引》规定缴清成交价款的,视为其放弃增量指标,竞价保证金本金及利息不予退还。深圳联交所按照有关规定将竞价保证金本金及利息上交财政指定账户。
4、竞价保证金利息的计算办法: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息天数从结算银行竞价保证金到账日至竞价保证金退出保证金结算账户前一日止。
5、竞买人或代缴人已缴付的竞价保证本金及利息,退回原汇出账户。
6、竞买人或代缴人若未收到应当退还的竞价保证金本金及利息的,请致电服务热线0755-86660555。
7、竞价保证金本金及利息退还竞买人原划款账户所需的手续费用无需竞买人承担。
(六)竞价保证金的延期退还
1、已选择延期退保的竞买人被确认为买受人,则其缴付的竞价保证金本金及利息按照本《竞价指引》第四条第(五)款第4项的方式处理。
2、已选择延期退保的竞买人未被确认为买受人,如需退保,由竞买人自行登录竞价平台办理竞价保证金本金及利息退还手续。
五、竞价时间及方式
(一)竞价时间
竞价时间从每期增量指标竞价公告规定的竞价日当天上午9:00起至下午15:00止,连续竞价6个小时。
(二)竞价方式及成交价格确定
竞价采用网上报价方式进行,报价不安排统一场所。竞买人凭已确认为有效编码的申请编码及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号码进行资格激活后,自行登录竞价平台进行报价。在规定的时间内,竞买人可以报价1次,并可对其报价修正2次,以最后一次有效报价为准。报价等于或高于保留价的为有效报价。高于保留价以上的报价应为100元的整数倍且报价不得超过上一期平均成交价的两倍。
竞价平台在竞价日当天上午11:00和下午13:00分别公布当前平均价格(当前平均价格指:上述时点前的有效报价,按照由高到低依次排序,去掉最高10%和最低10%的竞买人及其对应有效报价后,以剩余80%竞买人及其对应有效报价总额计算出平均价格,计算数据按四舍五入取整。)竞买人应对其报价自行评估风险及承担责任。
竞价时间截止,竞价系统自动将竞买人的最终有效报价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成交原则,在当次竞价指标投放数量内,按照竞买人的最终有效报价金额由高到低依次确认买受人;最终有效报价金额相同的,按照报价时间先后顺序依次确认买受人。买受人的最终有效报价为其竞得增量指标的成交价。
竞价时间截止,深圳联交所将按照成交原则计算出竞价成交结果,并通过竞价平台公布最低成交价、平均成交价、最低成交价的报价人数、最低成交价的成交人数及竞价系统记录的最后一名买受人的报价时间。
竞价活动的时间、竞买人的报价金额和报价时间以竞价系统记录为准。
六、竞价流程
(一)申请
竞买人于当月8日之前向指标管理机构申请以竞价方式取得增量指标。
(二)缴付竞价保证金
已办理申请手续的竞买人,在每期增量指标竞价公告规定的时间期限内,登录竞价平台,获取保证金专用账户,缴付竞价保证金。
(三)竞价资格激活及网上报价
符合资格的竞买人凭已确认为有效编码的申请编码及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号码进行竞价资格激活,并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竞价平台进行报价。报价时间截止后,竞买人可通过申请编码登录竞价平台查看成交结果。
(四)缴付成交价款
1、买受人自竞价日后的第1个工作日起, 通过竞价平台打印《广东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通知)》,凭《广东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通知)》,在竞价日后的第1个工作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深圳市财政局指定的8家非税收入代收银行(中国银行、工商银行、招商银行、建设银行、平安银行、交通银行、农业银行、兴业银行)在深圳地区任一营业网点的柜台,或者按照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中缴费说明的要求,一次性将全部成交价款直接缴付至深圳市财政指定账户,不支持自行通过转账方式缴费。缴款成功后如需查询已缴信息或获取电子票据,可进入深圳财政公众号查询、下载;还可通过深圳市非税收入电子票据公共服务平台
(https://public.szfb.sz.gov.cn/billcheck/html/index.html#/payment_code)输入缴款通知书号查验或下载电子票据。
2、如买受人未按照《深圳市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规定的方式缴付成交价款,造成成交价款未能按照规定时间到账的,后果和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如买受人未按照规定缴清成交价款的,视为其放弃增量指标,其竞价保证金本金及利息不予退还。
4、买受人缴清成交价款取得增量指标后放弃使用或者逾期未使用的,已经缴纳的成交价款不予退还。
(五)获取指标证明文件
已缴清成交价款的买受人,可在指标管理机构指定的网站(http://xqctk.jtys.sz.gov.cn)自行下载打印指标证明文件,或者到其指定的服务窗口领取指标证明文件。
具体竞价流程图解:
第一步:登录网址
登录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xqctk.jtys.sz.gov.cn),点击“竞价平台”登录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竞价平台(网址https://www.szxqcjj.com/)。
第二步:获取保证金账户
首次登录时,请确认手机是否收到过含初始登录密码的短信;若未收到,请点击下方“忘记密码”重置。
成功登录后,点击【获取保证金账户】。
获取保证金账户成功界面如下:
第三步:保证金账户及缴付状态查询
竞买人缴付保证金后,可进行保证金缴付情况的查询。若缴付状态为“缴付成功”,待资格审核通过后进行资格激活;若缴付状态为“尚未缴付”,竞买人应尽快与竞价保证金汇出银行联系,确认款项划出情况;若缴付状态为“尚未缴足”,竞买人可在当期保证金截止日前补足竞价保证金。
保证金缴付成功状态:
保证金尚未缴付状态:
第四步:资格激活
若已成功缴付保证金,且资格审核通过后,竞买人应在规定时间登录竞价平台,及时进行资格激活。具体步骤如下:
(一)进入服务中心首页,点击“网上竞价”的【资格激活】,显示”去激活”蓝色按钮。如下图:
(二)阅读《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竞价指引》
请竞买人仔细阅读竞价指引,在下图指定方框内打勾,并点击【确定】,系统跳转至资格激活页面。
(三)获取手机验证码,设置竞价密码
系统自动代入申请编码及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号码,点击【获取手机验证码】,系统将会自动发送手机验证码短信。竞买人输入手机验证码,设置竞价密码。点击【激活竞价资格】,竞买人资格激活完成。
友情提示:
(1)若收不到手机验证码,请根据系统页面提示进行操作。
友情提示:
竞价密码为竞买人参与报价时的必要凭证,请竞买人设置后牢记密码,且不要告知他人。
第五步:查询激活及延期退保状态
竞买人进入服务中心首页,可通过点击“网上竞价”的【资格激活】,查询激活状态;竞买人可通过点击“缴付保证金”的【保证金缴付查询】查询是否延期退保。
【资格激活】操作
【保证金缴付查询】查询是否延期退保
第六步:第一次报价
竞价活动开始后,竞买人进入服务中心首页,点击“网上竞价”的【网上报价】,点击金额按钮,输入竞价密码进行报价,点击【报价】,系统提示【报价成功】。
友情提示:
报价应等于或高于保留价,高于保留价以上的报价应为100元的整数倍,且不得超过上一期平均成交价的两倍。
第七步:第二次报价和第三次报价
竞价过程中,竞买人可以进行第二次报价和第三次报价,对已报出的价格进行修改。竞买人点击“网上竞价”的【网上报价】,输入价格后提交第二次报价和第三次报价。
友情提示:
(1)竞买人有三次报出价格的机会,使用完毕后不可再报价。
(2)系统会于竞价日当天11:00、13:00定时播报平均价格,竞买人可参考播报情况修改报价。
第二次报价
第三次报价
第八步:结果查询
竞价结束后,竞买人可点击“网上竞价”的【结果查询】,进行结果查询。
若竞买人确认为买受人,则系统给予相应提示(如下图所示),请及时打印《深圳市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并缴清竞价成交款项。
若竞买人没有入围,则系统给予相应提示如下图所示。选择延期退保的用户可点击【申请退还保证金】按钮,进行手动退还保证金。未选择延期退保的用户,等待组织方统一退还保证金。
第九步:延期用户退保
选择延期退还保证金的竞买人,在本期竞价结束后,下期活动开始前,可通过点击 “退还保证金”申请保证金退还。
延保竞买人保证金退还操作,选择点击“退保”或“一键退保”。
退保记录数据表查询操作
七、指标有效期
指标有效期为六个月。指标获得者应当在指标有效期内使用指标。逾期未使用的,视为放弃指标。以摇号方式获得的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逾期未使用的,自有效期届满次日起,指标获得者两年内不得申请增量指标。
八、新车上牌
在指标有效期内对新车进行上牌。
九、特别约定
(一)竞买人须认真阅读《竞价指引》中的全部规定及要求,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价即视为其已经知晓本次竞价活动的目的、内容及要求,认同、遵守《竞价指引》的全部规定及要求,并承担相应的后果、责任和享有相应的权利。
(二)竞价平台因下列原因无法正常运作时,深圳联交所将暂停竞价活动:
1、因台风、地震、海啸、洪水、停电、战争、恐怖袭击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竞价平台无法正常运行的;
2、由于服务器受到攻击、通讯网络故障、系统设备故障等原因而造成服务中断或延迟;
3、导致竞价平台无法正常运作的其他原因。
(三)若因竞买人自身软、硬件设备、通信网络出现故障导致其无法正常报价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责任。
(四)因竞买人下列行为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及责任,均由竞买人承担,深圳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1、所填写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的。
2、未及时关注深圳联交所发布的相关竞价活动及活动变更信息的。
3、竞买人不按规定,选择银行柜台转账、网上银行转账两种方式以外的其他方式缴付竞价保证金,造成竞价保证金无法退还竞买人的。
4、买受人不按规定缴清成交价款的。
(五)竞买人在竞价平台参与竞价时将生成手机验证码、查询密码、竞价密码,竞买人应对其手机验证码、查询密码、竞价密码安全自行负责。任何人使用该手机验证码、查询密码、竞价密码登录竞价平台的,其在竞价平台的一切行为均视为该竞买人本人的行为,由此产生的后果及责任均由该竞买人承担。
(六)在竞价活动中,为维护公共资源权益,形成竞争机制,反对和抵制任何欺诈、串通压价或抬价、商业贿赂等行为,以确保竞价活动的公正、公开、公平。参与竞价的各方当事人在竞价活动中有欺诈、串通压价或抬价、商业贿赂行为的,有关单位和人员将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深圳联交所依法对竞价保证金进行监管,不承担监管过程产生的除资金安全监管责任以外的其他法律责任。
(八)深圳联交所对《竞价指引》具有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