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标准
2022年7月前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失业保险缴费1年(含)以上的990元/月,失业保险缴费不满一年的297元/月;
2022年7月后(含7月)的失业补金标准为失业保险缴费1年(含)以上的1062元/月,失业保险缴费不满1年的318.6元/月。
失业补助金待遇标准按待遇所属期从2022年7月起(含7月)调整,2022年7月前的待遇仍按原标准发放。
申请条件
申请条件: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申领失业补助金。
停发条件: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重新缴纳失业保险费、死亡、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收监执行,以及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应停发失业补助金。
网上申请渠道
我市失业补助金申领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
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可在受理截止日期前,通过以下渠道自助申领失业补助金:
1、市社保局官网社保个人服务网页
2、国家政务服务小程序
3、社保自助终端
5、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也可通过全市各社保服务窗口申领。
公众号申请流程指引
“深圳社保”微信公众号申请流程如下:
1、微信搜索进入“深圳社保”微信公众号,点击进入菜单栏【个人业务办理】
2、点击【失业业务】,需要去登录,建议选择人脸识别登录或省政务服务网入口登录
3、登录后,点击【失业补助金申请】,填写个人信息后提交申请即可。申请时需要填写补助核定信息,可填写居住地址信息;申请时记得看一下页面显示的发放银行账户是自己哪个账户。
其他说明
1、失业补助金只能申领一次,无需办理失业登记,不得跨统筹地区重复申领享受。申领失业补助金,自失业人员符合条件的当月起计算。
3、发放失业补助金期间,不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出(转入),失业补助金发放期满或停发后要求转移失业保险关系的,市社保局记录相关信息并按规定要求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