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能源停车优惠政策
(一)新能源汽车在实行政府定价(含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停车设施停放,享有当日免首1小时停车费优惠,若车辆在该停车设施内充电,再减免与充电时间对应2小时内(含2小时)的停车费。
机场、码头、车站、口岸、旅游景点配套停车设施和政府全额或参与投资建设的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对新能源汽车停车费优惠仍执行现行规定,即在上述停车设施内充电,每日免收与充电时间对应2小时内(含2小时)的停车费。
(二)新能源汽车在城市道路停车位停放,在规定的收费时段内,享有当日免首2小时路边临时停车位使用费,或者每日首次停车时间1小时以内(含1小时)的,第二次停车免1小时路边临时停车位使用费。
施行时间:《通知》从2022年1月20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