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隽雅苑公租房房源情况
地址:大鹏新区大鹏街道布新社区水贝村东北侧
数量:2024年1月20日9:00至2月3日18:00期间,配租共463套。
户型面积:
建筑面积58-63平方米的二房户型213套,分布在1栋A座、1栋B座、3栋、4栋;
建筑面积74-86平方米的三房户型250套,分布在2栋A座、2栋B座、2栋C座、3栋、4栋。
租金标准
按原政策(认租时不核对家庭收入财产状况或已提出核对但不符合条件)执行的租金为15.35元/月·平方米;
按新政策(认租时已提出核对且符合条件)执行的租金为9.21元/月·平方米。
鹏隽雅苑为2.08元/月·平方米。
单套住房的具体租金,在前述租金标准基础上,考虑楼层、朝向、装修标准等因素修正确定。
装修标准
室内客厅及房间地面铺地砖,墙面为乳胶漆,卫生间墙地面铺贴瓷砖及防滑地砖、天花吊顶、配置洁具,厨房墙地面铺贴瓷砖及防滑地砖、天花吊顶、配置有橱柜(无吊柜、无燃气灶)。
鹏隽雅苑公共租赁住房曾临时用作疫情防控用房,安装有空调、电视机、热水器、窗帘杆、防盗网、电子门锁等物品,以现状为准,一并交付使用。
网上看房入口
申请时间
网上认租时间为:
2024年1月20日9:00至2024年2月3日18:00。网上认租时间截止时点仍未完成网上认租的,视为放弃认租本批次公共租赁住房。
认租家庭信息发生变化的,须于认租截止时间前,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住房保障服务”在线提交信息变更申请或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区主管部门提交信息变更申请(节假日除外)。本次认租家庭认租资格的核查时点为2024年2月3日18:00。
申请对象
申请入口
认租申请流程
(一)网上提交认租申请
(二)认租时申请收入财产核对的指引
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该办法施行之日(2023年8月1日)前(不含当日)提交轮候申请的在册轮候人,提交认租申请时可选择适用原政策或者新政策相关规定。
选择适用原政策相关规定执行的,认租时不核对家庭收入财产状况;
选择适用新政策相关规定执行的,应在提交认租申请时同步提交家庭收入财产核对申请,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携带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经济状况申报表、承诺和授权书至深圳市住房保障署提交相关资料(地址:福田区红荔西路莲花大厦南面一楼大厅1号窗口,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未申请收入财产核对、未按要求到上述地址提交材料、超过收入财产限额的认租家庭,均视为选择适用原政策相关规定执行。
(三)认租资格核查
认租结束后,深圳市住房保障署将会同有关部门对认租家庭的资格进行核查,核查结果将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公示。
(四)公布认租名单和选房排位
核查结果公示结束后,第一批次合格家庭按照房源数1:2的比例,分别确定入围认租家庭(含第一序位)、候补入围认租家庭名单。选房排位1~298位的认租家庭作为入围认租家庭,排名299~596位的认租家庭作为候补入围认租家庭,597位及以后的认租家庭作为递补认租家庭。上述入围名单、候补入围名单、递补名单以及选房排位,将在第一批次选房通告发布时予以公布。
第二批次合格家庭的入围名单、候补入围名单、递补名单以及其选房排位将按上述规则并结合第一批次选房剩余房源情况另行公布。
(六)选房和签约
对合格的认租家庭,安排选房和签订租赁合同,具体时间安排将在选房通告发布时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