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岗位:保育员(1名)
保育员——岗位条件
(1)品德良好,态度积极,热爱保育工作有爱心、耐心、责任心,有专业追求;
(2)45周岁以下,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3)持有政府相关部门认可的保育员上岗证;
(4)善于思考,乐于学习,有较好的交流沟通及团队合作能力;
(5)具有公办园幼儿园工作经验者优先。
符合《幼儿园工作规程》的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年龄45周岁以下(1979年4月15日以后出生);
(4)具有保育员资格证。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起至2024年4月18日下午17:00。
2.报名材料
(1)宝安区公办幼儿园保育员应聘报名表;
(2)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报告;
(4)保育员资格证;
(5)工作经历证明(模板)、荣誉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6)承诺书(模板)。
3.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只接收通过邮件发送报名材料,请应聘者在2024年4月18日下午17:00前将(1)至(6)项材料扫描打包发至QQ邮箱(2037739854@qq.com)。
资格复审安排在面试后进行,届时请将材料统一使用A4纸复印,并在材料右上角标注序号,按序号顺序进行排列。其中,第(1)、(6)项材料收原件,(2)至(5)项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报名表、承诺书、工作经历二维码)
报名人员所提供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如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验证报告暂无法提供的,最迟应在考察结束前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4.资料初审
依据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人员,将以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参加现场面试。请在参加面试时携带相关证书、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现场将查验原件并收复印件。
5.面试
面试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请保持报名电话畅通。
面试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福永福星幼儿园
注意:报名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讯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6.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7.考察聘用
拟聘人员考察合格,且不违反国家、省、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相关规定的,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和福利待遇等按照深圳市有关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