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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人入境后,所持的普通签证、停留居留证件损毁、遗失、被盗抢或者有符合国家规定的事由需要换发、补发的,应当按照规定向停留居留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39条规定,外国人应当在入住后24小时内向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办理登记并获得《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
步骤一:点击打开链接进入外国人签证预约办理页面,点击【发起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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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想了解更详细办证信息或查询办证结果,可以到深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办证大厅现场咨询或拨打咨询热线:0755-123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