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办理结婚登记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答:办理结婚登记需要准备本人身份证、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红底)、双方有效的户口簿(集体户的话,如果个人页背面有详细户籍地址和身份证一致的,则不需要首页复印件;个人页背面没有详细户籍地址的,则需户口本首页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双方都是广东省外户籍,需提供一方当事人经常居住地的有效居住证。
问:结婚照片有什么要求?
答:结婚登记时需要提交双人彩色3张2寸(宽5.3cm×高3.5cm)彩色合影照片,照片要求近6个月内拍摄、正面像,头和脸不歪斜或侧转,头发不遮挡五官,不戴有色眼镜、婚纱及头饰、帽子,少数民族当事人是否免冠从习俗判断,不穿露肩或吊带上衣,照片应为同一底版,背景为红色,头部应占照片的2/3。不允许使用婚纱照、剧照、艺术照、浓妆照、表情夸张及穿戴有损严肃性服装饰物的照片。
问:我可以提前咨询婚姻登记处的照片尺寸要求吗?
答:各区可能对照片尺寸有差异,你可以提前咨询婚姻登记处,了解他们的要求。
问:我想知道各区的婚姻登记处服务电话是多少?
答:以下是各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的服务电话:
– 福田区:0755-82928049
– 罗湖区:0755-25608873
– 南山区:0755-26661013
– 盐田区:0755-22320204
– 宝安区:0755-27751404
– 龙岗区:0755-28948173
– 坪山区:0755-84622166
– 龙华区:0755-23336173
– 光明区:0755-88211351
– 大鹏新区:0755-28333039
以上为常见问题解答,详情全文阅览:
办理材料
照片要求
咨询电话
办理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红底);
结婚证上的照片当事人可以提前准备,也可以办证当天在婚姻登记处现场拍摄。
3、双方有效的户口簿(集体户的话,如果个人页背面有详细户籍地址和身份证一致的,则不需要首页复印件;个人页背面没有详细户籍地址的,则需户口本首页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双方都是广东省外户籍的,需提供一方当事人经常居住地的有效居住证。
照片要求
照片尺寸要求:
办理结婚登记时,应当提交双人彩色3张2寸(宽5.3cm×高3.5cm)彩色合影照片,照片可以自己带也可以在婚姻机关处拍摄。(各区要求的尺寸可能会有差异,可提前咨询婚姻登记处)
着装及其他要求:
1、照片为近6个月内拍摄;
2、正面像,头和脸不歪斜或侧转,头发不遮挡五官;
3、不戴有色眼镜、婚纱,不戴头饰、帽子,少数民族当事人是否免冠从习俗;
4、不穿露肩或吊带上衣;
5、照片应为同一底版,背景为红色;
6、头部应占照片的2/3。
婚姻登记机关可以拒绝使用婚纱照、剧照、艺术照、浓妆照、表情夸张及穿戴有损严肃性服装饰物的照片。
咨询电话
【福田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服务电话:0755-82928049。
【罗湖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服务电话:0755-25608873。
【南山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服务电话:0755-26661013。
【盐田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服务电话:0755-22320204。
【宝安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服务电话:0755-27751404。
【龙岗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服务电话:0755-28948173。
【坪山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服务电话:0755-84622166。
【龙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服务电话:0755-23336173。
【光明区】婚姻登记处服务电话:0755-88211351。
【大鹏新区】婚姻登记处服务电话:0755-28333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