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租房新政策与旧政策对比图

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新老政策对比。了解申请条件、申请材料等变化,点击查看2023年深圳公租房新政策全文。

《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自2023年8月1日起施行。新政策与老政策相比,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共同申请人条件等都发生了变化,文中是小编整理的新老政策部分内容的对比,一起来看!

新老政策对比

《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自2023年8月1日起施行。

新政策与老政策相比,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共同申请人条件等都发生了变化,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新老政策部分内容的对比表:

深圳公租房新政策与旧政策对比图

温馨提示

温馨提示:

想了解更多深圳公租房新政策内容的,可点此查看2023年深圳公租房新政策全文

在深圳公租房新政策施行前,大家还是按照老政策进行轮候申请哦!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网】,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租房】可获深圳公租房最新政策全文以及新老政策对比、申请条件、申请入口、房源信息、财产限额最新消息等

(0)
本地网整理本地网整理
上一篇 2023年7月9日
下一篇 2023年7月9日

相关推荐

  • 深圳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比例2024年4月起调整

    了解 2024 年广东省和深圳市养老保险缴费比例最新调整情况,包括单位和个人缴费比例、缴费基数、分账比例等信息,帮助您准确计算每月养老保险费用。

    2024年7月9日
  • 南山医院开通港澳居民线上就医预约服务

    华中科技大学协和深圳医院(南山医院)是一家距离深圳湾口岸仅15分钟车程的公立三甲医院。该医院特设港澳就医通道,为粤港澳大湾区居民提供高品质的医疗健康服务。港澳居民可通过手机挂号或现场挂号来就诊,并提供了交通指引方便到达医院。

    2024年4月11日
  • 深惠城际大鹏支线工程施工期间交通组织调整通告

    深惠城际大鹏支线工程施工期间,为保障交通安全和畅通,我局将对相关路段交通组织进行临时调整。从2024年3月6日至2024年7月2日,葵新北路(金岭西路至坪葵路路段)和葵新北路(坪葵路至三溪工业路路段)将调整为西往东单向通行。请驾驶人和行人遵守交通标志标线指示,服从交通警察指挥。违反规定者将受罚。

    2024年3月7日
  • 招商银行总行2025届暑期实习生招聘

    招聘方向:零售金融、政策研究及党建、公司金融、计划财务、法律合规、信息技术、阿拉伯语。招聘对象:2025届在校学生,专业不限。境内院校毕业时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境外院校毕业时间:2024年7月31日至2025年7月31日。招聘流程包括简历投递、笔试、面试、现场实习和提前批offer。报名入口为招商银行官网或招商银行APP。

    2024年5月11日
  • 深圳居住证办理进度查询

    在网上申请了居住证之后,可通过深圳公安官网查询办理进度,小编为大家收集到关于居住证办理进度查询流程的相关信息,快点击文章查看!

    2023年7月4日
  • 2023年深圳中小学招生政策汇总(持续更新)

    导语深圳市教育局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具体政策要点包括科学合理划定招生范围、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和积分入学等。

    2023年7月5日
  • 深圳宝安湾区之光摩天轮儿童收费指南

    深圳宝安湾区之光摩天轮儿童收费具体如何?根据规定,身高在1米以下的儿童免费乘坐,1米及以上可以购买80元的儿童/长者优待票。请注意,心血管病患者、恐高者、孕妇、酒醉者、精神患者、行动不便和身体不适者不适宜乘坐。了解更多深圳景区优惠活动,请继续阅读。每日薅羊毛、吃喝玩乐、购物出行特惠汇总。

    2024年4月17日
  • 深圳大学法学院2024年教师招聘公告

    招聘岗位及待遇:法学专业教师岗位要求博士学位和科研能力,海外学习背景者优先。外籍教师要求英语为母语,具有教学经验和科研能力。年薪制薪酬待遇,提供科研启动经费和住房政策。享受深圳大学人才项目培养和岗位绩效奖励,另有教育配套和医疗保健。报名时间长期有效,可登录深圳大学人才招聘平台申请。详情请访问招聘公告:https://hr.cn/info/1139/7553.htm。

    2024年4月11日
  • 深圳福田区翠湾社康九价HPV疫苗首针预约指南

    排队资格开放时间: 2023年5月9日(周二)上午10:00 开放100个排队名额。 接种时间安排通知: 由医务人员按排队先后顺序安排接种时间,届时将通过短信方式通知到场接种,没收…

    2023年5月9日
  • 深圳公租房轮候与配租政策:解读与优化方案

    深圳市公租房轮候与配租政策及解读。了解相关通知事项,包括受理、审核、配租和监督管理等工作流程和责任。保密个人信息,申请人需在轮候期内跨区迁移时及时更新信息。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资格审核会在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公示期限应在政府网站或信息平台上公布。定向配租的范围由区住房主管部门与行业主管部门根据相关标准制定。申请人放弃选房三次后将退出轮候册。需要增加配租面积标准再次轮候的申请人应在三个月内腾退原承租住房。对于定向配租的职工及其家庭成员,如存在拥有自有住房需要延期腾退的情况,可以向住房主管部门申请延期。住房主管部门有权查阅、记录和复制相关资料,并期望单位和个人积极配合。

    2024年4月11日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