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盐田初一学位申请指南常见问题解答
问: 2024年盐田区初一招生对象是谁?
答: 2024年6月小学毕业,其父母在盐田区居住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学生:
- 深圳市户籍儿童、少年
- 享受市、区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 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儿童、少年
- 父母至少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盐田区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儿童、少年
问: 盐田区有哪些公办初中,招生计划是怎样的?
答: 盐田区共有6所公办初中,2024年招生计划如下:
- 田东中学:540人
- 深圳市高级中学盐田学校:270人
- 盐田区实验学校:720人
- 云海学校:180人
- 山海学校:270人
- 盐田区外国语学校:532人
问: 盐田区外国语学校的招生办法是什么?
答: 盐田区外国语学校的申请人分为三类:
- Ⅰ类:梅沙片区生源
- Ⅱ类:盐田区非梅沙片区生源
- Ⅲ类:盐田区外国语小学、东和分校直升生源
问: 如何申请盐田区外国语学校的学位?
答:
- Ⅰ类:占剩余学位的30%,面向梅沙片区生源招生,积分排位,录满为止。
- Ⅱ类:占剩余学位的70%,面向全区招生,积分排位,录满为止。
- Ⅲ类: 自动直升,同时享有住房所在学区积分排位的录取资格。
温馨提示: 盐田区外国语学校2026年之前(不含2026年)继续接收Ⅲ类生源直升。 剩余学位招生办法根据类别不同而异,请仔细阅读指南。
以上为常见问题解答,详情全文阅览:
2024盐田初一学位申请指南
01
学位申请对象
初一招生对象为2024年6月小学毕业,其父母在盐田区居住并符合如下条件之一:
(一)深圳市户籍儿童、少年;(二)享受市、区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三)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儿童、少年;(四)父母至少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盐田区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儿童、少年。
注:已取得初中一年级及以上学籍的学生不得重新申请初一学位,一经发现取消申请资格及学位。
02
招生计划
田东中学:540人;
深圳市高级中学盐田学校:270人;盐田区实验学校:720人;云海学校:180人;山海学校:270人;盐田区外国语学校:532人;梅沙双语学校(民办):144 人。
说明:1.教育局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各学校实际情况,保留对计划外申请人的学区和人数的调配权。
2.梅沙双语学校位于盐田区大梅沙万科中心,是深圳市万科教育发展基金会举办的一所民办全日制完全中学。梅沙双语学校2024年秋季招生分区内和跨区两个批次先后实施。详情可拨打学校招生电话66866555、61808890、61808918进行咨询。
第一批次:面向盐田区进行招生,招生时间与全区公办学校一致,家长报名请登录“盐田区民办初一招生报名系统”(https://ytzs.yantian.org.cn/visitytmbcyjz)进行报名。
第二批次:面向盐田区外的全市范围跨区招生,按照第一批次招生结束后的学位剩余数量和市教育局规定的开放时间组织实施。申请跨区招生学位的家长,届时请关注市教育局发布的跨区招生信息,也可关注“梅沙双语学校初中部”微信公众号。
03
学区划分
1.盐田区外国语学校:大小梅沙片区。
2.田东中学—深圳市高级中学盐田学校大学区:沙头角-海山街道片区。
3.盐田区实验学校—山海学校初中部—云海学校初中部大学区:盐田街道片区。
4.梅沙双语学校(民办):面向全区招生。如有空余学位面向全市招生。
04
招生办法
(一)盐田区外国语学校招生办法
盐田区外国语学校的申请人分为三类:Ⅰ类为梅沙片区生源;Ⅱ类为盐田区非梅沙片区生源;Ⅲ类为盐田区外国语小学、东和分校直升生源,Ⅲ类生源同时享有住房所在学区积分排位的录取资格。盐田区外国语学校2026年之前(不含2026年)继续接收Ⅲ类生源直升,剩余学位招生办法如下:1.Ⅰ类:占剩余学位的30%,面向梅沙片区生源招生,积分排位,录满为止。直升计划若未用满,优先用于安排符合盐田外国语学校I类的申请人。2.Ⅱ类:占剩余学位的70%,面向全区招生,积分排位,录满为止。
(二)初一总招生办法1.志愿填报要求:大学区学校申请人须填报2个志愿,非大学区学校申请人填报1个志愿。盐田区外国语学校I类和其他公办初中学校的学位申请人,其住房地址必须在对应志愿学校的学区内。
2.录取原则:依据志愿,积分高者优先。
(三)大学区招录办法1.初中大学区共有2个:田东中学—深圳市高级中学盐田学校初中部大学区,代号“初中大学区1”;盐田区实验中学—山海学校初中部—云海学校初中部大学区,代号“初中大学区2”。
2.大学区内各校70%的计划按志愿优先、积分排位的方式招录,30%的计划随机派位。若积分排位方式未报满,多余计划纳入随机派位。
3.大学区申请人两个志愿必须选填大学区学校。(若未被盐田区外国语学校II类录取,需于6月17日17:00系统关闭前,改回自己大学区的学校志愿,住房资料需同步)
4.盐田区外国语学校III类直升生源,可参加住房所在学区的积分排位,不影响直升资格。
区教育局保留对上述招录办法的解释权以及相应的分流调配权。
05
学位申请资料
盐田区2024年招生,继续采用家长自行拍照上传证件的报名方式,无特殊情况,家长无需到校交验原件及提交复印件。
(一)深圳户籍儿童(迁入深圳户籍的时间需在网上报名启动之日前)1.身份证明材料:儿童及父母户口本、身份证。
2.住房证明材料:(1)自有产权住房:①请提供申请人父母产权份额在50%以上(不含50%)且有效的《房产证》、《不动产证》。②尚未取得产权证的,请提供购房合同原件(须有国土部门的备案号)、缴款发票原件和《入伙通知书》。③购房时间须在2024年4月1日前。
(2)非自有产权住房:请提供《房屋租赁凭证》或网上填报申请人父母至少一方的社区居住登记信息(居住信息材料不需提供,系统将自动联网核验),以及《学位使用业主知情书》;E类(深圳其它区户籍租房),需提供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在深圳市其它区无自有产权住房的查询记录(深圳市不动产信息)。
(3)其他类合法住房(包括军产房、自建房、集资房、原居民祖屋、祖辈房、集体宿舍和保障性住房)的证明材料。
特别说明:①非购房户申请盐田区外国语学校Ⅰ类学位的说明:截至2024年2月28日(以发证日期为准),原则上在外中学区租房满3年,方可按学区申请其Ⅰ类学位,不认可合租房。提供集体宿舍住房资料的,需提供水电费、电话费、网络费、物业管理费等任意一种缴费单据(至少含2021年2月或2月之前某1个月,以及2022-2024年每年各2个月的单据),证明在此居住的时间满3年。若无特殊变化,原则上2024年及之后年份,在学区租房需满3年(均以当年2月28日为截止时间)方可申请Ⅰ类学位,租房不满3年者,视片区学位情况进行安排。
②自2024年秋季起,非自有产权申请人申请深圳市高级中学盐田学校或盐田区山海学校的,截至学位申请当年的4月15日,在学区内租房需满2年,方可申请。租住起始时间以房屋租赁凭证的签发时间或居住登记信息的首次录入时间为准。在延长租住时长温馨提示发布时间(2023年11月10日)前已在学区内登记居住、租房不满2年的,按原招生政策规定执行。
③非自有产权房的深圳户籍申请人申请盐田区外国语学校Ⅱ类、Ⅲ类和其他学校学位的,《房屋租赁凭证》的签发时间或申请人父母社区居住登记信息的首次录入时间须在2024年4月1日之前,《房屋租赁凭证》租期最短须包含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
④未在盐田区域内实际居住的申请人将无法通过学位住房实际居住核查。
⑤非自有产权房的须提供由业主签字并按手印同意的《学位使用业主知情书》。非自有产权房的盐田户籍申请人且在盐田区实际居住的,无法提供《学位使用业主知情书》的,需签署《学位申请服从调剂承诺书》,由区教育局在全区范围内统筹学位。《学位使用业主知情书》模板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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