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航星幼儿园地处于航城街道黄田社区,是一所市一级公办幼儿园。开办于2014年9月,于2020年8月转公,幼儿园建筑面积4753平方米,户外活动面积2301.4平方米,办学规模21个班。园所环境整洁、尚美、雅致。
因工作需要,需招聘保育员若干名,人员性质为非在编合同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2(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符合《幼儿园工作规程》的相关要求;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1.年龄43周岁以下;
2.大专及以上学历;
3.持有保育员上岗证;
4.具有一定的育儿知识,有公办幼儿园保育工作经验者优先;
5.热爱幼儿教育事业,乐观积极,吃苦耐劳,认真细致。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03报名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6月16日为止。
2.报名材料
(1)宝安区公办幼儿园应聘报名表(附件1);
(2)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报告;
(4)保育员上岗证;
(5)工作经历证明(模板)、荣誉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6)承诺书(模板)。
3.报名方式
(1)请将所有报名材料扫描件按顺序合并成为一个PDF文件,文件名统一命名为“姓名+手机号”,投递至招聘邮箱464888936@qq.com。
(2)资格复审安排在面试后进行,届时请将材料统一使用A4纸复印,并在材料右上角标注序号,按序号顺序进行排列。其中,第(1)、(6)项材料收原件,(2)至(5)项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4.报名人员所提供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如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验证报告暂无法提供的,最迟应在考察结束前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5.报名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讯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资格初审
依据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人员,将以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参加现场面试。请在参加面试时携带相关证书、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现场将查验原件并收复印件。
(三)面试
1.时间、形式等内容将通过短信或电话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宝安区航城街道黄田林屋路23号、25号和27号航城航星幼儿园
(四)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结束后,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考察人选。考察内容为资格复审,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
(六)聘用
拟聘人员考察合格,且不违反国家、省、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相关规定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一个学期合同)。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和福利待遇等按照深圳市有关文件执行。
04薪资待遇
参照《深圳市公办幼儿园教职工过渡期薪酬指引》相关文件执行,享受五险一金、周末双休、带薪寒暑假、工会活动及福利、系统完善的培训制度。
05有关说明
1.请报名人员详细阅读本公告,如对招聘政策有疑问,请于工作日8:30-12:00,14:30-17:30,致电邓老师0755-28233273。
2.本公告由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航星幼儿园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