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机关第二幼儿园(集团)6月公开招聘公告

深圳机关第二幼儿园(集团)公开招聘信息管理员、保育员等岗位,欢迎符合条件的优秀人才加入! 大专及以上学历,持有相关资格证优先,有经验者优先。 赶紧了解详情!

深圳市宝安区机关第二幼儿园(集团)是宝安区教育局下属的公办非一体法人的办学联合体,以“1+3+N”模式运作管理。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信息管理员、保育员、保健员、厨师、面点师、厨工等岗位工作人员。工作地点为宝安区机关第二幼儿园(集团)实施一体化管理的各园区,人员性质为非在编合同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符合《幼儿园工作规程》的相关要求;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1.保健员

(1)40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医学、护理相关专业优先);

(2)持有保健员上岗证,有公办幼儿园工作经验者优先;

(3)热爱幼儿教育事业,能熟练掌握电脑软件,具备管理健康档案及保健台账的业务能力;

(4)责任心强,善于沟通,有亲和力、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意识。

2.信息管理员

(1)35岁以下,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办公室综合行政事务处理能力,精通WPS等办公软件操作、具备较好的写作能力、沟通能力;

(3)熟练掌握互联网的使用技巧及幻灯片、动画、制图、视频编辑、音频等设计制作软件;

(4)有较好的摄影、摄像技术水平和一定的艺术素养;

(5)有微信公众号编辑基础或信息管理经验者优先。

3.保育员

(1)40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

(2)持有保育员上岗证,有公办幼儿园工作经验者优先。

(3)热爱幼儿教育事业,对待幼儿有爱心、耐心、责任心,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及团队意识。

4.厨师

(1)男性45岁以下,女性40岁以下;

(2)高中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3)持有厨师资格证、健康证及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

(4)品行端正,责任心强,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合作意识,能服从工作安排;

(5)有2年以上厨师工作经验、公办幼儿园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5.面点师

(1)男性45岁以下,女性40岁以下;

(2)高中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3)持有厨师资格证、健康证及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

(4)品行端正,责任心强,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合作意识,能服从工作安排;

(5)有2年以上面点师工作经验、公办幼儿园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6.厨工

(1)男性50岁以下,女性45岁以下;

(2)持健康证、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

(3)吃苦耐劳,品行端正,责任心强,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合作意识,能服从工作安排;

(4)有公办幼儿园厨房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

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发布之日起,招满即止。

2.报名材料

(1)深圳市宝安区机关第二幼儿园(集团)应聘报名表,填写并在落款处手写签名后,扫描为pdf格式文件(扫码下载);

(2)身份证、户口本本人页面、个人简历;

(3)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报告;

(4)岗位相关资格证;

(5)工作经历证明、荣誉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6)近期生活照1张、免冠证件照1张;

(7)承诺书。

3.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邮箱报名方式,招聘邮箱1315839738@qq.com,邮件主题和文件名称必须保持一致,统一命名为:应聘岗位+姓名+手机号。

4.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如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验证报告暂无法提供的,最迟应在考察结束前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5.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讯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资格初审

1.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初审,按一定差额择优确定面试人选;

2.资格初审结果合格人员,通过短信或电话方式告知。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形式等内容将通过短信或电话另行通知。

2.面试成绩设置合格线,合格线以上人员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确定体检人选。

3.面试结束后,在网站公示面试合格人员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五)考察

1.体检结束后,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考察人选。考察内容为资格复审,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

2.资格复审时请将材料统一使用A4纸复印,并在材料右上角标注序号,按序号顺序进行排列。其中:第(1)(7)项材料收原件,(2)至(6)项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同时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证明出具时间为2025年6月17日之后)。

3.因放弃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在面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按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六)聘用

拟聘人员考察合格,且不违反国家、省、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相关规定的,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和福利待遇等按照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四、有关说明

(一)拟聘人员分配到集团内各幼儿园工作,不服从安排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岗位人员性质为非在编合同人员,岗位设置试用期,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

(三)本次拟聘人员入职时间:2025年8月。

(四)招聘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人员的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5年6月17日。

(五)请报名人员详细阅读本公告,如有疑问,请于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致电咨询。

咨询电话:0755-23597322 王老师

(六)本公告由深圳市宝安区机关第二幼儿园(集团)负责解释。

附件2:工作经历证明(模板).doc

深圳市宝安区机关第二幼儿园(集团)6月公开招聘公告附件3: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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