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RT.01
集团简介
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中心幼儿园(集团)于2023年10月7日正式授牌成立。是以宝安区新桥街道中心幼儿园为核心园,联合宝安区新桥街道中心幼儿园(集团)君瑞幼儿园、宝安区新桥街道中心幼儿园(集团)乐都荟幼儿园和宝安区新桥街道中心幼园(集团)上星幼儿园、宝安区新桥街道中心幼儿园(集团)佳乐幼儿园组建而成的联盟式学前教育集团。集团于2025年秋季新增两所成员园,分别为:宝安区新桥街道中心幼儿园(集团)珈誉第二幼儿园和宝安区新桥街道中心幼儿园(集团)海岸阳光第二幼儿园。
集团以“为幼儿的全面发展奠定良好的素质基础”为办园宗言,遵循“看见儿童,支持教师,携手家长,深耕教育”的办园理念,以“健康•自信•合作•创新”为培养目标,坚持环境育人,不断追求幼儿园环境的审美价值和教育价值,为幼儿创设温馨、自然、便于游戏的环境,发展幼儿个体与环境之间的交互作用,使幼儿在游戏中获得全面和谐发展。
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中心幼儿园(集团)海岸阳光第二幼儿园是隶属于宝安区教育局的全日制公办小区配套幼儿园,占地面积约36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3200平方米。办学规模为12个班。幼儿园位于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万丰社区万丰海岸城瀚府小区,造型设计简洁大气,整体环境舒适,园内设有音体室、阅读室、沙水区、种植区等功能室和活动区,距离地铁11号线约1公里,出行交通便利,形成半小时市内圈覆盖直达交通网。
幼儿园以“遵循自然,静待花开”为办园宗旨,致力于为3-6岁儿童打造安全、温馨、多元化的成长环境。
PART.02
招聘岗位及人数
因园所工作及新园开办需要,现公开招聘二类事业单位公办幼儿园教职工若干名,人员性质为非在编合同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PART.03
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符合《幼儿园工作规程》的相关要求;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2.岗位条件及招聘人数
深圳市宝安区
新桥街道中心幼儿园
专任美术教师(1名)
1.年龄40岁以下;
2.具有美术专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3.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4.具有绘画、手工、环境布置特长,参与园所环境创设、指导幼儿开展美术活动等能力,美术学院毕业和有幼儿园美术专任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深圳市宝安区
新桥佳乐幼儿园
配班教师(1名)
1.年龄40岁以下;
2.具有学前教育相关专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有2年及以上幼儿园教育工作经历者优先;
3.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深圳市宝安区
新桥上星幼儿园
配班教师(1名)
1.年龄40岁以下;
2.具有学前教育相关专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有2年及以上幼儿园教育工作经历者优先;
3.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深圳市宝安区
新桥珈誉第二幼儿园
后勤副主任(1名)
1.年龄45岁以下;
2.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后勤管理相关工作经验;
3.具有教师资格证、计算机相关证书;
4.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能够承受工作压力;
5.持有其他相关证书、中共党员优先考虑。
办公室副主任(1名)
1.年龄40岁以下;
2.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人力资源管理或教育管理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室工作经历,具有良好的统筹及沟通能力;
4.持有计算机相关证书,熟悉幼儿园办公管理系统操作优先;
5.获得区教育主管部门奖励或区级以上名师等,经批准可优先录取。
主班教师(10名)
1.年龄40岁以下;
2.具有学前教育相关专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同时须具有2年及以上幼儿园主班教师工作经历;
3.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4.获得区教育主管部门奖励或有区级以上教学能力大赛、论文发表等,经批准可优先录取。
深圳市宝安区
新桥海岸阳光第二幼儿园
后勤副主任(1名)
1.年龄40岁以下;
2.具有学前教育或管理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3.有5年及以上幼儿园工作经历,其中包含1年及以上后勤管理工作经验;
4.熟悉幼儿园安全管理、厨房管理、环境卫生管理、能有效指导开展幼儿园后勤,卫生保健等工作。
办公室副主任(1名)
1.年龄40岁以下;
2.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3年及以上幼儿园工作经历,其中包含1年及以行政管理工作经验、中共党员优先;
4.有办公室工作相关经验,熟悉幼儿园采购流程,有良好的文书撰写能力与团队协助能力、沟通能力;
5.获得区级以上名师或其他情况的,经批准可优先录取。
主班教师(9名)
1.年龄40岁以下;
2.具有学前教育相关专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同时须具有2年及以上幼儿园主班教师工作经历;
3.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PART.04
报考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PART.05
招聘工作程序
1.报名
1.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6月20日。
2.报名材料
(1)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中心幼儿园(集团)应聘报名表;
(2)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报告;
(4)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或保育员证等岗位相关证书);
(5)工作经历证明、荣誉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6)承诺书。
3.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
请将报名材料按顺序合并成一个PDF,发送至指定邮箱992487594@qq.com,邮件命名为“应聘幼儿园+岗位+姓名+手机号”。
4.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如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验证报告暂无法提供的,最迟应在考察结束前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5.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讯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资格初审
1.组织专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初审,按一定差额择优确定面试人选;
2.资格初审结果合格人员,通过短信方式告知。
3.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形式等内容将通过短信或电话另行通知。
2.面试成绩设置合格线,合格线以上人员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确定体检人选。
3.面试结束后,在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中心幼儿园公众号公示面试合格人员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4.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5.考察
1.体检结束后,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考察人选。考察内容为资格复审,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
2.资格复审时请将材料统一使用A4纸复印,并在材料右上角标注序号,按序号顺序进行排列。其中:第(1)(6)项材料收原件,(2)至(5)项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同时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3.因放弃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在面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按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6.聘用
拟聘人员考察合格,且不违反国家、省、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相关规定的,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和福利待遇等按照深圳市有关文件执行。
PART.06
有关说明
(一)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报考时需注明具体园所,不服从安排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岗位人员性质为非在编合同人员,岗位设置试用期,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
(三)招聘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人员的时间的计算,均截至公告发布之日。
(四)请报名人员详细阅读本公告,如有疑问,请于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致电咨询。
咨询电话:0755-29889575(滕老师)
(五)本公告由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中心幼儿园(集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