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幼儿园简介
深圳市宝安区西乡御龙居幼儿园是深圳市一级幼儿园公办幼儿园,位于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西乡大道北115区。
幼儿园占地面积3208.98㎡,建筑面积3275.43㎡,室外游戏场地面积2055.38㎡,办学规模10个班,设有综合体能运动场、御花园等户外场地,配有音体室、美术室、科学活动室、绘本馆等功能室。
幼儿园以“自然育人,育自然人”为办学理念,让孩子们亲近自然、走进自然、感受自然、体验自然教育的幸福和成长的快乐。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因工作需要,现公开招聘二类事业单位公办幼儿园保管员1名、保育员1名、厨工1名,人员性质为非在编合同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符合《幼儿园工作规程》的相关要求;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保管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有责任心,无违法犯罪记录;
2.大专及以上学历,本科学历优先,年龄在40周岁以下;
3.持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健康证;
4.能熟练进行仓库整理、仓库出入库管理、资产盘点工作,能熟练操作EXCEL、WORD等办公软件,具有幼儿园保管员工作经验,能服从工作调动安排,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沟通能力。
保育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有责任心,热爱幼教事业,无违法犯罪记录,无违反师德师风行为;
2.大专及以上学历,本科学历优先,年龄在40周岁以下;
3.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及保育员资格证书(人社局全国联网可查)、健康证;
4.有幼儿园相关工作经验1年以上,熟悉幼儿园保育工作要求,热爱幼儿,能服从工作调动安排,安全保育意识强,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沟通能力。
厨工: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有责任心,无违法犯罪记录;
2.高中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
3.持有托育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
4.熟悉幼儿园食堂工作流程,热爱学习,有吃苦耐劳的工作精神;能服从工作调动安排,有幼儿园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7月7日。
2.报名材料
(1)深圳市宝安区西乡御龙居幼儿园应聘报名表;
(2)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报告;
(4)岗位资格证;
(5)工作经历证明、荣誉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6)承诺书。
3.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方式,网上报名邮箱:yljy29703252@126.com
4.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如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验证报告暂无法提供的,最迟应在考察结束前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5.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讯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资格初审
1.组织专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初审,按一定差额择优确定面试人选;
2.资格初审结果合格人员,通过邮件或短信方式告知。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形式等内容将通过短信或电话另行通知。
2.面试成绩设置合格线,合格线以上人员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确定体检人选。
3.面试结束后,在深圳市宝安区西乡御龙居幼儿园公众号公示面试合格人员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五)考察
1.体检结束后,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考察人选。考察内容为资格复审,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
2.资格复审时请将材料统一使用A4纸复印,并在材料右上角标注序号,按序号顺序进行排列。其中:第(1)(6)项材料收原件,(2)至(5)项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同时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3.因放弃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在面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按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六)聘用
拟聘人员考察合格,且不违反国家、省、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相关规定的,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和福利待遇等按照深圳市有关文件执行。
六、有关说明
(一)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不服从安排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岗位人员性质为非在编合同人员,岗位设置试用期,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
(三)招聘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人员的时间的计算,均截至公告发布之日。
(四)请报名人员详细阅读本公告,如有疑问,请于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致电咨询。
咨询电话:0755-29703253 胡老师
(五)本公告由深圳市宝安区西乡御龙居幼儿园负责解释。
附件
长按识别二维码下载以下招聘材料附件:
2-1.深圳市宝安区西乡御龙居幼儿园应聘报名表
2-2.工作经历证明(模板)
2-3.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