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乐湖幼儿园由深圳市罗湖区教育科学研究院举办的市一级公办园,位于罗湖区东湖街道太宁路8号,坐落于喜荟城商圈。
幼儿园秉承“嬉趣·乐享·共成长”的办园理念和
“以游戏为基础,激发儿童的学习兴趣;注重快乐体验,让儿童享受学习、快乐成长;强调家园共育、师幼共长,共同为儿童的全面发展创造有利条件”的课程理念,注重培养人格完善、体格健美的未来世界小公民。
现根据园所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诚聘班主任教师1名,副班教师1名,短期教师1名。岗位与任职条件
根据园所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诚聘班主任教师1名,副班教师1名,短期教师1名。
班主任教师1名
(一)岗位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遵守宪法和法律;
具有良好的品行;
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二)职位描述(详见附件2)。
40周岁及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全日制优先),学前教育,并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能独立完成班主任分内的各项工作(班级管理、安全工作、教育教学、家长工作等);
热爱幼教事业,工作认真负责,有良好的职业心态;
有爱心,性格开朗、阳光,有团队协作精神,有较强的班级管理和组织能力,沟通能力强,完成园内安排的其他工作;
有连续2年及以上公办园班主任及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职位条件(详见附件2)。
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热爱幼教事业,师德品行良好;
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健康证,并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
熟练使用Office办公软件,具有良好的教学辅助能力、学习能力、团队协作能力和服务意识;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失信惩戒对象;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不得报名应聘。
副班教师2名(其中1名为短期顶岗)
(一)岗位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遵守宪法和法律;
具有良好的品行;
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二)职位描述(详见附件2)。
35周岁及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全日制优先),学前教育,并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配合班主任完成班级的各项工作(班级管理、安全工作、教育教学、家长工作等);
热爱幼教事业,工作认真负责,有良好的职业心态;
有爱心,性格开朗、阳光,有团队协作精神;
有公办园及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接受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和毕业证优秀应届毕业生;
能接受园内工作岗位临时调动,具有音乐特长者优先考虑。
(三)职位条件(详见附件2)。
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热爱幼教事业,师德品行良好;
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健康证,并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
2年以上带班经验优先;
熟练使用Office办公软件,具有良好的教学辅助能力、学习能力、团队协作能力和服务意识;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失信惩戒对象;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不得报名应聘。报名材料
1.《深圳市罗湖区乐湖幼儿园招聘表》(详见附件3);
2.个人简历;
3.身份证(正反面);
4.学历、学位证书;
5.学历、学位验证证明(学历必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验证,打印“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查询必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验证;如报名时未验证,可承诺并申请延迟至签订聘用合同时提交);
6.岗位资格证、查验证明;
7.业绩、获奖等其它材料;
8.原图照片:近期生活照1张;
9.无犯罪记录证明;
10.健康证、离职证明(入职时提供);
11.教师需提供深圳中小幼教师继续教育网系统学时页面截图、幼儿园教师资格证页面截图;
应聘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应提交清晰的扫描件,必须真实有效,如弄虚作假,取消应聘资格。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7月10日截止。
报名方式
采用邮件报名方式。将报名材料扫描后(按报名材料顺序整理并合并为一个PDF文件)发送到电子邮箱:lehu1388@163.com(邮件名称格式:“应聘岗位名称+本人姓名”)。
咨询方式
采用邮件的方式咨询。薪酬待遇参照《深圳市公办幼儿园教职工过渡期薪酬参照基准》确定岗位执行,购买五险一金,并享受带薪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