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简介
深圳市第七幼儿园创办于1994 年,“广东省一级幼儿园”“广东省巾帼文明示范岗”“青年文明示范岗”“深圳市卫生保健优秀幼儿园”“深圳市优质特色示范园”“深圳市绿色幼儿园”“广东省特级档案综合管理单位”。2019年幼儿园完成园所重建,园所占地4762.92㎡,新园舍独立完整,外观淡雅童趣,设施设备齐全,绿荫环绕,环境优美整洁,布局规范合理。户外有多种大型体育活动综合器械以及文化长廊、艺术长廊、沙池、嬉水池、50 米跑道、天台植物种植区等。内部活动室宽敞明亮、舒适整洁,还设有音乐室、 美术室、 科学室、图书阅览室等多功能教室,各种设备、设施均达到省一级幼儿园标准。
深圳市第七幼儿园以“幼儿和谐发展课程”园本课程为抓手,秉承“健康、快乐、和谐、发展”的办园宗旨,构建“幼儿园美育浸润”特色课程体系;立足儿童本位,致力于实现以美立德、以美启智、以美健体、以美育美、以美促劳的目标;通过主题活动、生活活动、游戏活动、体育活动、大型节庆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等,稳步推进教学计划;依托“中华诗教”项目,挖掘贴近幼儿生活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资源,构建家园社协同育人“教联体”,促进幼儿全面、和谐、主动发展。
因幼儿园发展需要,我园拟公开招聘二类事业单位公办幼儿园教职工4名,人员性质为非在编合同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1.班主任:2名
(1)有幼儿园工作经验者(班主任工作)优先;年龄原则上不超过 40 周岁,特别优秀者可以适当放宽,最高不超过 45 周岁;
(2)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方向为学前教育及相关专业,熟练使用office办公软件;
(3)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有三年及以上公办幼儿园工作经验,具备较强的团队合作能力,善于学习及吸收先进的教育理念;
(4)具有以下条件之一者优先考虑:党员、区级及以上获奖、主持或参与课题研究,论文获奖或发表等。
2.副班教师:1名
(1)热爱幼教事业,有良好的师德,乐于奉献,团队合作能力强;
(2)40 周岁以下,学前教育及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熟练使用office办公软件;
(3)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健康证;
(4)具有以下条件之一者优先考虑:党员、有2年及以上配班经验。
3.福田区学前教育第十学区专干:1名
为推动学前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高标准办好学前教育,加快实现幼有善育,根据《福田区学前教育学区化治理实施方案》的文件要求,现公开遴选福田区学前教育第十学区工作人员。
岗位任务:坚持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全面推进福田区学前教育学区化治理,基于党建、行政、研训、督导四位一体的现代化学前教育治理模式,落实学区内各幼儿园的党建、人事、财务、教学管理等工作,总结、交流、分享、推广优质幼儿园的管理经验,促进学区内幼儿园全面提高管理水平,促进学前教育管理过程精细化、师资队伍专业化、办园水平优质化。
遴选范围:幼儿园在职在岗的非编教职工
遴选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方向为学前教育、教育管理、心理学等相关专业;
(3)需具备3年及以上幼儿园管理经验;或2年及以上幼儿园工作经验的学前教育专业硕士。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4)保教管理、教科研指导、师资培训等业务能力突出,团队管理能力强者优先。
(5)同等条件下,在福田学前教育第十学区工作的人员优先。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及身体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近两年内,在广东省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7.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及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8.现役军人;
9.因违法违纪行为被公办幼儿园辞退的;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7月30日。
2.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将以下报名材料扫描按顺序整理到一个文件夹,打包压缩后命名为“应聘岗位+姓名+联系电话”,发送至指定邮箱:761773921@qq.com,邮件主题须与压缩包名称一致。
(1)福田区公办幼儿园应聘报名表(附件1);
附件1:福田区公办幼儿园应聘报名表
(2)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报告;
(4)报考岗位要求的上岗资格证(如教师证、医师执业证书、护士执业证书、保育员证、电工证、厨师证等);
(5)聘书或任现职通知(或单位任职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合同或社保清单等有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6)荣誉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7)违法犯罪记录查询授权书(附件2);
附件2:违法犯罪记录查询授权书
(8)承诺书(附件3)。
附件3:承诺书
3.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社会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验证报告暂无法提供的,最迟应在考察结束前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4.报名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信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材料初审
1.由我园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查,根据材料审查情况差额择优确定入围面试人选
2.资格初审只是对报考者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资格审查贯穿聘用全过程,最终以办理入职聘用手续前的现场审核为准。
(三)面试
1.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70分以上人员依据成绩从高到低,按拟聘人数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选。
(四)体检及考察
1.体检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2.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内容为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
3.因放弃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经我园研究后,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
1.考察结束后,拟聘人员名单将在我园公示5天。
2.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国家、省、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相关规定的,办理聘用手续。
三、有关说明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岗位设置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继续聘用,如不合格,用人单位可解除聘用合同。
(二)薪酬待遇参照《深圳市公办幼儿园教职工过渡期薪酬指引》执行。
(三)招聘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5年7月30日。
(四)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可按自然年或学年计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期间的实习经历、兼(专)职工作经历和社会人员的兼职经历及非工作培训不予计算。
(五)本公告所指日期、数字或等级均包含本数。
(六)咨询电话:13622361333(王老师)
(七)本公告由深圳市第七幼儿园负责解释。
附件:
深圳市第七幼儿园
202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