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幼儿园简介
深圳市宝安区兴华幼儿园(集团)是由成立于1988年的兴华幼儿园为龙头园组建而成,是广东省首批省一级幼儿园、省级示范性教师教育实践基地、省STEM领航幼儿园、教育部幼儿园园长培训中心学员实践教学基地。集团现由总园、勤诚达分园、紫云分园、上合花园幼儿园、新安湖幼儿园、宝悦幼儿园、石岩龙腾第二幼儿园、西藏察隅县幼儿园八个园区组成。集团师资力量雄厚,拥有目前深圳最年轻的幼儿园正高级教师,广东省督学、省市区三级名园长工作室;教师获得广东省游戏案例一等奖、市青年教师教学技能大赛一等奖,两次承办省“面对面”教研活动,是深圳市中小幼教师专业发展基地幼儿园;集团先后获评“教育创新领跑学校年度奖”、“深圳市优质基础教育集团年度奖”等荣誉称号,是陕西师范大学、广西师范大学教育科研实践基地、深圳职业技术大学、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实习基地。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因工作需要,现公开招聘二类事业单位公办幼儿园教师岗位2名,人员性质为非在编合同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符合《幼儿园工作规程》的相关要求;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1.年龄40岁以下;
2.具有学前教育相关专业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有2年及以上幼儿园教育工作经历者优先;
3.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8月20日。
2.报名材料
(1)深圳市宝安区兴华幼儿园(集团)应聘报名表;
(2)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报告;
(4)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5)工作经历证明、荣誉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6)承诺书。
3.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有意者将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3327322635@qq.com。
4.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如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验证报告暂无法提供的,最迟应在考察结束前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5.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讯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资格初审
1.组织专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初审,按一定差额择优确定面试人选;
2.资格初审结果合格人员,通过电话通知的方式告知。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形式等内容将通过短信或电话另行通知。
2.面试成绩设置合格线,合格线以上人员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确定体检人选。
3.面试结束后,在兴华幼儿园官方网站公示面试合格人员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五)考察
1.体检结束后,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考察人选。考察内容为资格复审,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
2.资格复审时请将材料统一使用A4纸复印,并在材料右上角标注序号,按序号顺序进行排列。其中:第(1)(6)项材料收原件,(2)至(5)项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同时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3.因放弃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在面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按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六)聘用
拟聘人员考察合格,且不违反国家、省、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相关规定的,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和福利待遇等按照深圳市有关文件执行。
六、有关说明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岗位人员性质为非在编合同人员,岗位设置试用期,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
(二)招聘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人员的时间的计算,均截至公告发布之日。
(三)请报名人员详细阅读本公告,如有疑问,请于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致电咨询。
咨询电话:0755-27756120-1009 尹老师。
(四)本公告由深圳市宝安区兴华幼儿园负责解释。
深圳市宝安区兴华幼儿园(集团)
2025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