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本市户籍居民、非深户居民应当自年满16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自愿申领。
办理材料
1、居民户口簿
2、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有效期六个月)
3、未满十六周岁的居民需提供:监护人证件材料(例:《出生医学证明》,申请人户口簿能反应父母子女关系的不需要提供)
办理流程
线上预约流程:
线上先预约,预约成功后携带办理材料前往预约的窗口办理即可。
第一步:进入深圳公安官网(http://ga.sz.gov.cn/),点击『个人业务』
第二步:选择『户政预约』
第三步:点击『本市户籍居民身份证办理』/『非本市户籍居民身份证办理』
第四步:填写个人的相关信息
第五步:选择办理地点和办理时间,然后根据系统提示完成后面申请流程
现场办理流程:
1、申请人到受理窗口现场取号 (未满16周岁、限制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监护人陪同或代办,六周岁以上公民须到场采集指纹),持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前往户政窗口现场提交材料,材料齐全的当场出具受理回执,然后等待进行审批制证。
2、等收到领证通知后,按照《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的提示及时到办理窗口领取证件。如选择邮寄的,邮政速递派送证件。为保证居民身份证件安全,超过六个月未领取的,公安机关将做注销处理。
办理时限和费用
办理时限
深户10个工作日,非深户30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
首次办证免费。
邮寄由邮政部门收取快递费,根据邮政总局定价,省内(包括市内):18元,省外:21元,新疆和西藏:26元,邮费到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