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院简介
深圳市福田区妇幼保健院为全国百强妇幼保健院,成立于1984年,是一所集医疗、保健、预防、康复、科研、教学一体的三级妇幼保健院。医院老院区位于深圳市中心区,距离香港不足2公里,为深圳市唯一邻近双口岸(皇岗口岸、福田口岸)、三地铁(四号线、七号线、十号线)的医院。新院区位于福田区安托山,按照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建设,总占地面积为1.7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4.26万平方米,规划床位数800张。医院连续十五年荣膺“深圳市妇幼健康工作先进单位”,被授予“改善医疗服务示范医院”、“妇幼健康服务先进集体”、“优秀爱婴医院”、“广东健康教育先进单位”、“深圳市妇幼健康工作先进单位”称号。为全国“两癌”定点服务机构、深圳市残疾人康复服务定点机构、深圳市智力残疾儿童康复服务定点机构、深圳市听力语言残疾儿童康复定点医院、福田区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
医院学科齐全,以产科、儿科、儿童保健科等为龙头,以中医科、妇科、内科、外科、体检科等为重点,我院儿科、儿童保健科、中医妇科为区级重点专科,开展儿童早期智力开发、儿童心理指导及康复治疗、青春期保健、婚前孕前保健、婚检一站式服务、产科一站式服务、产前筛查、产前无创基因检测、妇科腔镜、乳腺专科、无痛分娩、无痛人流等一系列妇幼特色专科服务,拥有儿科、中医科等多个重点专科及儿童保健科、产科等特色专科及重点培育单位。
医院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进生育友好医院及儿童友好医院建设,全心全意保障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将医院建设成为医疗技术精湛、服务品质卓越、学科优势突出、管理科学规范、在深圳市乃至粤港澳大湾区具有相当影响力的妇儿专科医院。
根据医院业务发展需要,现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下列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招聘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聘对象
符合本公告及报考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
(二)岗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本公告及《深圳市福田区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近3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情况的,以及在其他规定期限内不能提任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确定拟聘人选,办理聘用手续。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及时间
(1)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人扫描报名二维码《报名表》(见附件2),填写报名表。请报名人员下载填写附件3:《应聘人员信息采集表》(附件3),并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执业证、资格证、规培证等相关资料扫描件(合并成一个PDF文件)以及附件3:《应聘人员信息采集表》(电子文档)以附件形式发送至人力资源部邮箱:ffyrsk@163.com,邮件按“报名职位+本人姓名”格式命名;
(2)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接受报名资料,岗位表长期有效,招满为止。
2.资格审查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由深圳市福田区妇幼保健院人力资源部进行通知,考生须携带报名规定的材料原件于指定日期前到达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若无法到达现场考生可通过发送规定材料扫描件至邮箱进行线上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所提供的审查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不得进入考试。另外,资格审查只是对应聘人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深圳市福田区妇幼保健院人力资源部资格终审结果为准。
(二)考核
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和形式另行短信通知。在考核成绩80分以上(含80分)人员中依成绩高低排序,按拟聘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三)体检
入围体检人员应当在公示结束后15日内到指定医院完成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四)考察
1.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等。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学院组织部门等出具考察意见,社会人员由原单位人事、组织部门或档案保管部门等出具考察意见(见附件4《附件4:政治审查及背景调查表》)。
2.深圳福田区妇幼保健院安排资格初审之外的工作人员进行资格终审,经终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拟聘人员公示
经考核、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深圳市福田区妇幼保健院”官方网站进行公示。
(六)试用期
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自报到之日起与用人单位建立聘用关系。
四、其它事宜
(一)本公告所指日期、数字或等级均包含本数。招聘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5年8月31日。
(二)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招聘公告,准确把握招聘条件,按要求进行报名,确保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提交虚假证件或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考核或录用资格。有伪造、变造学历、学位、职称等证件或工作经历证明等行为的,按有关规定追究个人责任。
(三)应届毕业生应在毕业时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应聘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或成绩单;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四)录用人员应按期到岗,若录用后不能如期到岗,单位有权作出取消入职资格等进一步处理。
(五)因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在公示期间因投诉被取消聘用资格、自愿放弃等情形空出的招考名额,可从符合相应条件的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人选,如无合适人选将继续招聘,直至招满为止。
一、本公告由深圳市福田区妇幼保健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毛老师
联系电话:0755-66835116。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安托山一路88号深圳市福田区妇幼保健院1706
深圳市福田区妇幼保健院
2025年10月17日
相关附件:
附件1:深圳市福田区妇幼保健院2025年10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2:报名表(二维码)附件3:《应聘人员信息采集表》附件4:政治审查及背景调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