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深圳市南山区社会经济迅速发展对消防力量的需求,有效提升社会面火灾防控能力,深圳市南山区消防救援大队按照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收6名消防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
(一)消防专干一级岗位(3人)
(二)消防专干二级岗位(3人)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各岗位工作任务及职责详见《招录计划表》(详见附件1)
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志愿从事消防事业相关工作;
7.消防专干一级岗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条件特别优秀者放宽至45周岁),须持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条件特别优秀者放宽至全日制大专)、持有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证书(或提供中国人事考试网成绩查询结果、证书查验结果)或在消防救援机构、原公安消防部队、公安消防监督管理局工作防火相关行业10年及以上,熟练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及各类国家标准技术规范(消防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建筑防火通用规范、消防设施通用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熟练使用常用办公软件,具备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
8.消防专干二级岗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条件特别优秀者放宽至40周岁),须持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条件特别优秀者放宽至全日制大专),持有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证书(或提供中国人事考试网成绩查询结果、证书查验结果)或在消防救援机构、原公安消防部队、公安消防监督管理局工作防火相关行业5年以上,熟练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及各类国家标准技术规范(消防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建筑防火通用规范、消防设施通用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熟练使用常用办公软件,具备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
报名环节
(一)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4日至10月29日12:00。
(二)报名二维码:扫码注册登录招录平台进行报名。
1.《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
2.学历、学位证书(最高学历及全日制学历)。如应聘人员为博士研究生的,需提供硕士研究生、本科学历学位证书;为硕士研究生的,需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
3.证明应聘人符合岗位规定条件的其他材料(例如:本人起草的综合性文稿或公开发表的文章、应聘岗位所涉及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专业技术职称等)。
(三)资格初审:对报名资料进行初步审核,择优确定进入测评考核人员,报名结束后一周内将通过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请确保报名联系电话准确,以便后续联系畅通。未进入测评考核的,不再通知。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7.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8.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9.现役军人;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测评考核
考核项目含笔试(涉及《消防法》、《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消防法规)、面试、业务实操。
考核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业务实操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30%、40%、30%。测评考核的时间、地点及形式另行通知。
体检及资格复审
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体检费用自理。报考人员需按照入职体检的要求进行体检并提交体检报告,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详见附件3)标准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体检合格的,由单位进行政审及核验无犯罪记录证明等复审材料。体检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工作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具体工作地点以实际安排为准。
薪资待遇
具体薪资待遇按南山区有关规定执行。
其他事项
(一)务必按照招录单位规定时间和要求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二)确定为拟聘人员,个人工作岗位及地点须服从统一安排,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三)网上初审、测评考核、体检和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形式、结果等事项,报名后以短信通知为准。
(四)考生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审查发现资格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咨询电话:0755-86165828。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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