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聘人员条件
(一) 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要求的资格条件和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服从岗位安排。
5.具备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1.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2.参加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3.失信惩戒对象;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
(二 ) 岗位资格条件相关要求
招聘岗位:
1.专任教师
(1)学前教育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热爱幼教事业,对幼儿有爱心、耐心、责任心,形象气质佳,年龄35周岁以下;(2)熟练使用各类基础教育教学软件,具有良好的学习能力、团队协作能力和服务意识;(3)具有幼儿园工作经验,有美术手工、舞蹈音乐等特长者优先。
2.保育员
(1)高中及以上学历,持有保育员上岗资格证,年龄45周岁以下; (2)爱岗敬业,能吃苦耐劳,有爱心,工作主动责任心强;(3)有幼儿园保育工作经验者、大专学历优先。
3.保健人员
(1)保健医生
① 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年龄45周岁及以下;② 医师应持有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师执业证书》;护士应持有《护士职业证书》;且持有保健人员上岗证;③ 持有健康证,专业能力强,有幼儿园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2)保健员
① 大专及大专以上学历,年龄45周岁及以下;②经过当地妇幼保健机构组织的卫生保健专业知识培训,取得保健人员上岗证;③ 持有健康证,专业能力强,有幼儿园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薪酬待遇
(一)薪酬
实行聘任制,薪酬待遇参照《深圳市公办幼儿园教职工过渡期薪酬参照基准》执行,符合相关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从教津贴、政府人才住房补贴等。
(二)假期
享受带薪寒暑假。
(三)培训提升
享受各级各类培训和学习提升机会。
应聘流程
(一)提交电子应聘报名材料
1.个人简历、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
2.毕业证、学位证及验证报告;
3.岗位证件(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保育员上岗证/保育员资格证、保健人员上岗证/医师证、护士证)职称证、健康证;
4.无犯罪记录证明; 5.聘书或任现职通知(或单位任职证明)、工作经历佐证材料、获奖证书、个人业绩报告等有关资历证明材料;
6.近期生活彩照1张,彩色证件照1张。
7.应聘者需保证个人材料相关证件等个人信息真实性,凡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录用资格。
(二)面试
初审通过人员,电话通知面试,并对面试人员的德、能、技、勤等方面进行考察,合格者按照相关流程办理入职手续。
(三)培训提升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
2.报名方式:有意向者请将报名材料电子版(纸质材料提供扫描件或清晰照片)按顺序命名排列,将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姓名+应聘岗位+手机号码”发送至邮箱:121569727@qq.com
联系电话:0755-296608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