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有住房积分
深圳积分入户申请人目前或者曾经拥有的自有住房均可积分,同时间段拥有一套以上的积分不能累加。
自有住房积分分值
指标项目:自有住房
指标说明:拥有深圳市合法产权住房时间
指标分值:每满1个月积1分
实施要求:深圳市合法产权住房指经深圳市登记确认的住宅类房产,包括商品住房和非商品住房。属申请人或其配偶为房产权利人且其权利份额不低于50%,或者申请人及其配偶同为同一房产权利人且其共同拥有的权利份额不低于50%两类情形之一的,可视为拥有。申请人申请入户时应至少拥有一套深圳市合法产权住房(目前或者曾经拥有的自有住房均可积分,同时间段拥有一套以上的积分不能累加,具体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认定结果为准)。
注意:自有住房和租赁住房相同时间段内的积分不能累加,具体以市公安部门结果认定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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