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粤消费 粤精彩”消费券活动,21个地市同步参与,在全省范围内发放3亿元消费券,活动时间从2023年12月持续至2024年1月,全力提振消费信心、营造全省火热消费氛围。
消费券有四个类型:
零售到店消费券、餐饮到店消费券、零售餐饮小程序消费券、文旅消费券。
每轮活动每个用户最多可获取4张不同类型消费券,最高有机会获得500元优惠。
消费券额度:
?
使用场景:
>>零售到店消费券、餐饮到店消费券:
可用于省内指定的线下实体商场、超市、加油站、餐饮等门店。
>>零售餐饮小程序消费券:
可在省内指定零售、餐饮商户的微信小程序上使用。
>>文旅消费券:
可用于广东游线路、国内游线路、粤港澳大湾区文化遗产游径、历史文化游径、乡村旅游线路,以及省内的景区(度假区)门票、住宿、房车旅游产品、研学旅游产品、旅游装备、旅游商品、文艺演出门票、文创产品等,在省内指定的线下门店或微信小程序消费使用。
报名时间:
第二轮报名时间为2023年12月 17 日10:00—12月19日23:59,预约报名后等待开奖。
开奖时间:
2023年12月 22 日9:00
消费券有效期:
2023年12月 22 日—12月 26 日23:59
报名入口:
“广东消费券”小程序
设备实时地理位置定位在广东省且已开通微信支付实名认证账户的消费者均可参与报名。
用户中签后,消费券将自动存入微信“卡包”,用户可在微信手机客户端-“我的”-“卡包”-“券和礼品卡”中查看使用详情。
消费券如何使用?
1.消费券支持在参与活动的商户使用。
(1)获得零售到店消费券的
可在广东省内指定的线下实体商场、超市等零售场所或商家使用。
(2)获得餐饮到店消费券的
可在广东省内指定的线下实体餐饮场所或商家使用。
(3)获得零售餐饮小程序消费券的
可在广东省内指定零售、餐饮商户的微信小程序内消费使用。
(4)获得文旅消费券的
可在广东省内指定的景区度假区、酒店民宿、旅行社和演出场馆等场所或商家使用,以及指定的文旅商户的微信小程序内消费使用。
>>支持使用消费券的全部商户可在“广东消费券”微信小程序首页的“全省 21 市可用商户名录”、“品牌小程序可用名录”中查看。
完整使用规则以券面详情页为准。
2.使用零售、餐饮到店消费券的支付方式为:用户付款码被扫支付或刷脸支付;使用零售餐饮小程序消费券的支付方式为:小程序支付 ;使用文旅消费券的支付方式为:用户付款码被扫支付、刷脸支付或小程序支付。
3.单笔消费仅限使用1张消费券。每张消费券一次性全额使用,不设找零、不可拆分使用,不能转让、转售、转赠,不兑现,伪造或变造无效。
4.消费券不可用于预充值(如优惠券、储值卡、话费充值等)、彩票等相关消费;文旅券可用于广东游线路、国内游线路、粤港澳大湾区文化遗产游径、历史文化游径、乡村旅游线路,以及省内景区门票(度假区)、住宿、房车旅游产品、研学旅游产品、旅游装备、旅游商品、文艺演出门票、文创产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