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发放标准

深圳市奖励金标准,每人每月260元,资金由区财政承担。退休金加发5%或领取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金的可享受。迁入深圳市且未领取过奖励金的,在达到规定年龄后可获得。申请指南请咨询相关部门。

奖励金标准

奖励标准为每人每月260元,奖励金所需资金由区财政承担。

已享受退休金加发5%或者退休时领取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金的(含在原户籍地领取的),自2016年1月1日起计发。

2008年12月31日前,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户籍于2009年1月1日后迁入本市,且从未领取过奖励金的,自迁入当月起计发。

2009年1月1日后,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自达到规定年龄的当月起计发;达到规定年龄后户籍迁入本市的,自户籍迁入的当月起计发。

在原户籍地按月领取奖励金的,自户籍迁入后原户籍地停发奖励金的当月起计发。

深圳市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标准+申请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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