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户、房东等都要注意啦,你们办理居住登记的方式都会略有不同哦,本文就为大家带来不同类型办理居住登记的方法,希望帮到大家!
租户办理居住登记流程
租户不通过房东或企业办理居住登记的方式一共有两种,分别为:
1、自行网上填报居住信息提交进行辅助申报(见下文流程)
2、到居住登记受理点办理
3、工作人员上门时核查租住情况时办理
办理所需材料
自行线上申报不需要材料,线下一般携带身份证前往办理即可
办理地点
居住登记受理点一般是在各个小区的周边,同时会有比较明显的标识,如果不清楚办理地点长什么样子的不妨可以看看下图
房东办理居住登记须知
居住登记实行申报义务人主动申报制度。
非深户籍人员在特区居住的,申报义务人应当按照《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 有关规定向公安机关或者公安机关委托的机构主动申报非深户籍人员居住登记信息。申报义务人可通过深圳市公安局门户网站、“深圳公安”微信公众号、“粤省事”微信小程序、“i深圳”APP等网上办理入口直接录入、申报住户的居住登记信息。
非深户籍人员居所为租赁房屋的,出租人为申报义务人。
非深户籍人员居所为用人单位、学校宿舍的,用人单位、学校为申报义务人。
非深户籍人员居所为自购(建)房屋的,本人为申报义务人。
非深户籍人员居所为前款所列情形以外房屋的,居所提供者为申报义务人。
受他人委托实际管理房屋的,实际管理人为申报义务人。
非深户籍人员应当向申报义务人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居住登记信息,出示有效身份证件。
办理流程
一、申报义务人办理(例如房东):
第一步:进入深圳公安官方公众平台,下拉点击『深圳经济特区居住登记申报』
第二步:实名登录后选择申报角色,房东要选择『申报义务人』
第三步:选择『申报入住』
第四步:新增关联的房屋,然后根据系统提示完成新增住户信息,完成申报
二、住户协助申报:
第一步:进入深圳公安官方公众平台,下拉点击『深圳经济特区居住登记申报』
第二步:选择申报角色,住户选择『我是住户,协助申报本人及同住人员居住登记信息』
第三步:点击『申报入住』
第四步:核对房屋信息,点击『下一步』,新增住户个人信息,完成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