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源基本情况
配租对象(申请条件)
配租面积标准
申请时间
申请流程
租金和物业管理费标准
选房排位规则
重要提示
房源基本情况
本次配租房源分布在金穗花园、融悦山居、和悦居、呈祥花园二期、龙泽苑、光侨雅苑6个小区,共928套,其中:
(一)金穗花园:位于龙岗区平湖街道中环大道与金穗西路交汇处,共232套。其中,建筑面积35㎡左右的单身公寓158 套,分布在1栋、2栋;建筑面积50㎡左右的一房户型51套,分布在3栋、4栋;建筑面积60㎡左右的二房户型23套,分布在3栋、4栋。
(二)融悦山居:位于龙岗区平湖街道中环大道以西,惠华路两侧,共216套。其中,建筑面积38㎡左右的单身公寓156套,分布在A区1栋、2栋、3栋A座、3栋B座,D区1栋A座、1栋B座;建筑面积54㎡左右的一房户型49套,分布在A区1栋、2栋、3栋A座、3栋B座,D区1栋A座、1栋B座;建筑面积64㎡左右的二房户型11套,分布在A区2栋、3栋A座、3栋B座,D区1栋A座、1栋B座。
(三)和悦居:位于龙岗区龙岗大道与牛始埔路交汇处,共192套。其中,和悦居一期57套,均为二房户型,建筑面积60㎡左右,分布在1栋、2栋、3栋、4栋、5栋、6栋、7栋、8栋、15栋;和悦居二期135套,均为二房户型,建筑面积49㎡左右,分布在17栋、18栋。
(四)呈祥花园二期:位于龙岗区坂田街道中浩二路与中浩五路交汇处,共151套。其中,建筑面积65㎡左右的二房户型77套,分布在1栋A座、1栋B座、1栋C座,2栋A座、2栋B座;建筑面积80㎡左右的三房户型74套,分布在1栋A座、1栋B座、1栋C座。
(五)龙泽苑:位于龙华区民治街道十一号支路与民塘路交汇处,共130套,均为建筑面积35㎡左右的单身公寓,分布在A座、B座。
(六)光侨雅苑:位于光明区玉塘街道光侨路与八号路交汇处东南侧,共7套,均为建筑面积66㎡左右的二房户型,分布在2栋B座、2栋C座,3栋C座、4栋。
配租对象(申请条件)
配租面积标准
以在册轮候人符合条件的家庭人口数配置房源面积。结合各项目情况,配租房源面积标准如下:
一人家庭可认租建筑面积34至40㎡左右的单身公寓;
两人家庭可认租建筑面积57.5㎡以下的二房、一房及单身公寓户型;
三人及四人家庭可认租除呈祥花园二期三房户型外的所有户型;五人及以上家庭可认租本次配租的所有户型。
在册轮候人自愿认租低于其家庭人口数对应建筑面积住房的,视为其已按标准享受住房保障。
申请时间
网上认租时间为:2023年3月2日09:00至2023年3月16日18:00。
此期间未完成网上认租的,视为放弃认租本批次公共租赁住房。
认租家庭的住房、人口、户籍、婚姻、残疾及抚恤定补优抚等信息发生变化的,须于认租截止时间前,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住房保障服务”在线提交信息变更申请或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深圳市政务服务中心(地址: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B区一层南部深圳市政务服务中心西厅)提交信息变更申请(节假日除外)。本次认租家庭认租资格的核查时点为2023年3月16日18:00。
申请流程
(一)网上认租
有意认租本次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的在册轮候人,应进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政务服务”—>“服务主题”—>“住房保障服务(http://zjj.sz.gov.cn/ztfw/zfbz/)”—>“公共租赁住房”—>“认租申请”页面,确认符合计算配租面积条件的家庭人口数等信息,在线提交认租申请。
(二)认租资格核查
认租结束后,深圳市住房保障署将会同有关部门对认租家庭的资格进行核查,核查结果将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公示。
(三)公布认租名单和选房排位
核查结果公示结束后,合格家庭按照房源数1:2的比例确定入围和候补入围认租家庭名单。排名1~928位的认租家庭作为入围认租家庭,排名929~1856位的认租家庭作为候补入围认租家庭,1857位及以后的认租家庭作为递补认租家庭。
上述的入围名单、候补入围名单、递补名单以及选房排位,将在选房通告发布时予以公布。
(四)选房和签约
对合格的认租家庭,安排选房和签订租赁合同,具体时间安排将在选房通告发布时予以公布。
租金和物业管理费标准
(一)基准租金标准
金穗花园基准租金为13.2元/月/平方米;
融悦山居基准租金为18.7元/月/平方米;
和悦居基准租金为13.2元/月/平方米;
呈祥花园二期基准租金为29.79元/月/平方米;
龙泽苑基准租金为18.7元/月/平方米;
光侨雅苑基准租金为15.49元/月/平方米。
单套住房的具体租金,在基准租金基础上,考虑楼层、朝向、装修标准等因素修正确定。
(二)物业管理费标准
金穗花园为2.56元/月/平方米;
融悦山居为2.88元/月/平方米;
和悦居为2.88元/月/平方米;
呈祥花园二期为3.2元/月/平方米;
龙泽苑为2.88元/月/平方米;
光侨雅苑为2.88元/月/平方米。
选房排位规则
第一序位为按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确定的入围认租家庭,第二序位为按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确定的候补入围认租家庭,第三序位为按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确定的递补认租家庭。
上述各序位中,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如为抚恤定补优抚对象(民政部门或退役军人管理部门认定),或拥有有效残疾证的残疾人(残疾人联合会或退役军人管理部门认定),其在该序位有优先选房权利。选房排位依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的轮候排序确定。
重要提示
(一)装修标准:
金穗花园、融悦山居、呈祥花园二期、龙泽苑、光侨雅苑住房地面为瓷砖,未配置家用器具。龙泽苑阳台设计面积较小,奇数层和偶数层在平面布局上存在一定差异。
和悦居住房地面为瓷砖,配置了抽油烟机、燃气灶,未配置空调。一期未配置热水器,二期配置了热水器。本项目家用器具均为首次公开配租时配置,鉴于目前深圳市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已停止配置家用器具,本次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属退租房源,如原配置的家用器具无法正常使用或缺失,需由承租家庭自行维修、更换或购置。
(二)认租家庭中不具有本市户籍的成年子女不能作为共同申请人。
(三)已认租其他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且符合本通告配租条件的公共租赁住房在册轮候家庭,可同时认租本批次公共租赁住房,但一个家庭只能选定并承租一套公共租赁住房。
(四)认租家庭已签订安居型商品房或其他保障性住房认购协议书,且认购协议书仍有效的,不纳入本批次选房名单。
(五)请申请家庭按规定及时办理认租、选房、签约等事项。凡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相关手续的,均视为自行放弃本次认租。
(六)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 规定,合格认租家庭选定住房后未在规定时间交付保证金并签订租赁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本次选房。
上述行为达到三次的,将被退出轮候册,原轮候排序作废。仍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按照日常轮候规则重新提出轮候申请。
(七)本次供应的公共租赁住房大部分属于首次配租后的剩余及退租房源。
(八)本次认租受理截止后至签订租赁合同前,认租家庭住房、人口、户籍、婚姻、残疾及抚恤定补优抚等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如实申报;如不再符合申请条件的,将取消配租资格。
(九)认租人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隐瞒或者虚报信息,一经发现,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若本次配租结束后仍有剩余房源,深圳市住房保障署将收回另行分配。
(十一)深圳市住房保障署地址:福田区红荔西路莲花大厦东面一楼(深圳市住房保障署联系服务群众工作室)。咨询电话:0755-88631666。接听时间:9:00-12:00,14:00-18:00(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