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将为大家分享深圳市公租房配租人数计算的相关信息,共同申请人如何计算呢?非共同申请人如何计算呢?快点击文章查看!
配租人口计算
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计入配租面积家庭人口数,其他家庭成员为非共同申请人,不计入配租面积家庭人口数,但非共同申请人应当符合公租房申请条件中关于住房和住房补贴的规定。
其中,共同申请人包括:
①具有本市户籍的申请人配偶、子女;
②具有本市户籍的申请人(配偶)父母;
③非深户且持有本市居住证满一年的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非共同申请人包括:
①非深户且未持有本市居住证满一年的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②申请人(配偶)父母无深户的一方;
③成年子女的配偶(无论是否有深户)。
子女成年的确定时点,为各配租通告中确定的审查时点。
公租房轮候申请流程
申请入口:
住房保障服务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 (sz.gov.cn)
申请流程:
1.点击申请轮候。
2.选择申请类别:选择“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并点击“下一步”。
3.阅读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申报指引,并勾选“已阅读并同意以上指引内容”方框,进入填报页面;
4.申请人资料填写(*号为必填项):
当家庭类型选择为“家庭”,则现婚姻状况默认为“已婚”,需填写以下信息(*号为必填项):
若申请人选择离异后有再婚情形的,则需填写以下信息(*号为必填项);
若家庭类型选择为“单身”,且现婚姻状况为“离异”时,需填写以下信息(*号为必填项):
若家庭类型选择为“单亲家庭(申请人带子女)”,且现婚姻状况为“离异”时,需填写以下信息(*号为必填项):
填写完相关的申请人信息后,可点击“下一步”跳转至下一页面,若暂时不想跳转至下一页面填写信息可点击“暂存”对当前页面所填写的信息进行保存,以方便下一次填写。
5. 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填写配偶资料(*号为必填项);
若申请人有未成年子女,需填写以下资料(*号为必填项);
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信息填写完毕之后,可点击“下一步”跳转至下一页面,若暂时不想跳转至下一页面填写信息可点击“暂存”对当前页面所填写的信息进行保存,以方便下一次填写。
6.申请人(配偶)父母:申请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号为必填项);若需要填写主申请人父母信息,请点击“添加主申请人的父母”按钮。
若需要填写主申请人的配偶父母信息,请点击“添加主申请人的配偶父母”按钮。
若需要增加成年子女作为共同申请人,可以选择“是”后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成年子女作为共同申请人。
申请人(配偶)父母相关信息填写完成之后,点击“下一步”进入信息确认页面。
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下一步”进入预约页面。
选择需要预约的日期,点击“预约”按钮之后点击“确认”按钮既可以完成预约。
完成预约之后可点击“打印申请表”按钮打印深圳市保障性住房轮候申请表,也可点击“返回首页”按钮返回主页面。
完成填报及预约之后进入以下申请主页面,用户可自行操作:
1、查看已填报信息:点击“查看已填报信息”按钮
2、打印申请表:点击“打印申请表”可打印深圳市保障性住房轮候申请表,点击“返回首页”可返回主页面。
3、取消预约:用户可点击“取消预约”按钮并点击“确定”取消预约,取消预约后可修改申请信息并重新申请预约,但同一月内同一预约方式的预约次数不能够超过 3 次。
4、重新获取预约短信:用户可点击“重新获取预约短信”按钮重新获取预约短信。
5、取消申请:用户可点击“取消申请”按钮并点击“确定”方可取消此次申请,取消申请之后可重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