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诊程序
转诊程序
职工医保二档和居民医保参保人在深圳市内享受门诊待遇需要遵循“社区首诊、逐级转诊”的原则。选定了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后,因病情需要到市内其他非选定范围内的医疗机构看门诊,可向选定的基层定点医疗机构提出申请,由其医生办理转诊手续。
(温馨提示:
温馨提示:部分社康可以开转诊单,还有部分社康只能到它对应的上级结算医院开转诊单,所以去开转诊单之前建议先打电话问下社康——深圳社康电话查询)
转诊单有效期
同种疾病的转诊自办理之日起30日内有效,可以多次就医使用。
部分特殊疾病参保人需要长期在普通门诊统筹就医定点医疗机构以外的市内其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转诊有效期可以延长至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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