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疗保障待遇清单(2020年版)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为职工提供基本医疗保障的制度安排。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为未参加职工医保或其他医疗保障制度的全体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医疗保障的制度安排。

 

政策原文

一、基本制度

(一)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1.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为职工提供基本医疗保障的制度安排。

2.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为未参加职工医保或其他医疗保障制度的全体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医疗保障的制度安排。

(二)补充医疗保险制度

1.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以下简称“大病保险”):对居民医保参保患者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

2.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含部分省份的职工大病保险):对参保职工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

3.公务员医疗补助参照清单管理。企业事业单位自行筹资建立的补充医疗保险等暂不纳入清单管理。

(三)医疗救助制度

1.对救助对象参加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资助。

2.对救助对象经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支付后,个人及其家庭难以承受的符合规定的自付医疗费用给予救助。

二、基本政策框架

(一)基本参保政策

1.参保范围。

1.1职工医保:覆盖所有用人单位职工,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医保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医保。

1.2居民医保:覆盖除职工医保应参保人员或按规定享有其他保障的人员以外的全体城乡居民。

2.医疗救助资助参保人员范围。

2.1全额补贴人员范围:特困人员。

2.2定额补贴人员范围: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等困难群众。

定额资助标准由各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实际确定。

(二)基本筹资政策

1.筹资渠道。

1.1职工医保:职工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医保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1.2居民医保: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相结合。

1.3医疗救助:通过各级财政补助、彩票公益金、社会捐助等多渠道。

随着制度健全完善,逐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层次。促进医疗救助统筹层次与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层次相协调。

2.缴费基数。职工医保用人单位缴费基数为职工工资总额,个人缴费基数为本人工资收入。逐步规范缴费基数。

3.筹资基本标准。

3.1职工医保的单位缴费率:职工工资总额的6%左右。

3.2职工缴费率:本人工资收入的2%。

3.3居民医保筹资标准:国家制定最低标准,各省按照不低于国家标准的要求确定本省标准。

(三)基本待遇支付政策

各地因地制宜,在国家规定范围内制定住院和门诊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不得自行制定个人或家庭账户政策。逐步规范缴费年限政策。

1.住院待遇支付政策。

1.1起付标准:职工医保的起付标准原则上不高于统筹地区年职工平均工资的10%,具体标准由各地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不同级别医疗机构适当拉开差距。大病保险起付标准原则上不高于统筹地区居民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原则上全面取消救助门槛,暂不具备条件的地区,对其设定的年度起付标准不得高于统筹区上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并逐步探索取消起付标准,低收入家庭成员按10%左右确定,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按25%左右确定。

1.2支付比例:对于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政策范围内的费用,基本医保总体支付比例75%左右,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保持合理差距,不同级别医疗机构适当拉开差距。大病保险支付比例不低于60%。医疗救助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可按不低于70%比例给予救助,其他救助对象救助水平原则上略低于低保对象,具体比例由各统筹地区根据实际确定。

1.3基金最高支付限额:职工医保叠加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居民医保叠加大病保险的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达到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和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左右。医疗救助年度最高限额根据经济社会发展、人民健康需求、基金支撑能力合理设定。

2.门诊待遇支付政策。

2.1普通门诊:对于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政策范围内的费用,居民医保门诊统筹支付比例不低于50%。

2.2门诊慢特病:把高血压、糖尿病等门诊用药纳入医保报销。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重性精神病人药物维持治疗、糖尿病胰岛素治疗、肺结核、日间手术等,可参照住院管理和支付。对罹患慢性病需要长期服药或者患重特大疾病需要长期门诊治疗,导致自负费用较高的符合救助条件的对象给予门诊救助。门诊年度救助限额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当地救助对象需求和救助资金筹集情况研究确定。

3.倾斜政策。

3.1大病保险: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和返贫致贫人口,大病保险起付标准降低50%,支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并取消最高支付限额。

3.2医疗救助: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按规定给予救助。对规范转诊且在省域内就医的救助对象,经三重制度保障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仍然较重的,给予倾斜救助,具体救助比例由统筹地区根据实际确定。

三、基金支付的范围

基本医疗保险按照规定的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项目支付范围支付。补充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参照政策范围内费用范围执行。

四、其他不予支付的范围

1.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2.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3.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4.在境外就医的。

5.体育健身、养生保健消费、健康体检。

6.国家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其他费用。遇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经法定程序,可做临时调整。

(0)
本地网整理本地网整理
上一篇 2023年5月10日 上午10:57
下一篇 2023年5月10日 上午10:59

相关推荐

  • 深圳公租房的最大申请面积是多少?

    想了解公共租赁住房的配租面积标准吗?本文介绍了现行政策和新政策下的配租规则。点击查看详细内容!2023年8月1日起实施新政策。

    2023年7月9日
  • 2023年深圳坪山住宅小区二手住房交易价格参考

    坪山区丹梓龙庭、深业御园和亚迪三村是坪山区的三个热门小区,二手房成交参考价分别为20000元/平方米和28600元/平方米。此外,还有更多小区的二手房参考价可在正文中查看。请注意,以上仅供参考,实际参考价请以当地实际市场为准。更多信息可在深圳市房地产信息平台查询。

    2023年8月9日
  • 深圳小微企业社保补贴网上申请指南

    网上申请入口,各区补贴申请入口。符合条件的单位首次申请时间应在连续正常缴交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后的3个月内。在疫情防控期间,延期至解除后3个月内可补办。政策过渡期毕业生需在2020年12月31日前提出补贴申请。每满3个月或6个月的次月月底前可提交补贴申请。

    2024年1月8日
  • 深圳港澳通行证自助机操作步骤简介2023

    使用自助签注机办理香港、澳门旅游签注无需预约,只需携带有效证件前往操作。详细步骤及注意事项请见正文。

    2023年7月9日
  • 深圳个人自助变更绑定社康点办理入口及流程

    通过深圳医保微信公众号进行个人社康绑定的流程,包括选择入口和变更页面

    2023年12月12日
  • 深圳异地就医备案微信办理流程及粤医保小程序操作指南

    轻松掌握“粤医保”小程序异地就医备案流程,从登录到提交申请,一步步详细指南,助你顺利完成备案。

    2024年12月20日
  • 深圳二手房网签系统细则全解析

    深圳市新版二手房交易网签系统于11月19日正式上线,采用单边代理模式。房地产中介机构需遵守法律法规,在政府规范委托的前提下发布房源广告。深圳市房地产中介机构必须通过深圳市房地产信息系统与委托人在线签署合同,并获取有效房源信息编码后方可发布房源信息。发布时必须公示有效房源信息编码,并包含指定的必要信息。根据法律规定,委托代理应以书面正式委托为准。系统将自动生成房源信息编码。在过渡期内,旧版系统生成编码并有纸质委托合同的房源视为有效编码。未符合要求的房源信息编码将视为无效。根据相关规定,房地产经纪机构发布的房源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并附有相应的信息编码。公司需要自行复核房源委托关系,对不合规的房源进行下架处理。

    2023年8月9日
  • 国家医保药品目录新增药品名单汇总(2022年)

    2022年1月1日起,深圳市开始落地执行《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2年版)》(简称《2022年版药品目录》),新增74种药可报销。 医保目录是医保基金…

    2023年5月10日
  • 深圳惠民保2024投保指南:时间、价格、入口及流程解析

    2024年深圳惠民保是一项重要的保险项目,从5月7日至6月30日参保,并提供保障日期从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每个人每年的投保费用为88元。了解投保入口、投保流程以及报销待遇标准,请点击进入。

    2024年5月13日
  • 深圳龙华区九价HPV疫苗门诊排队二维码汇总(汇总更新中)

    盛泰社康 大浪水围社康 本次九价HPV预约时间为5月6日17:00(未到预约时间会显示二维码过期,请准点再约),数量有限,约完为止。接种时间为5月7日,仅首针可预约,二、三针次预约…

    2023年5月11日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