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翰邻城幼儿园是深圳市一级幼儿园,隶属于龙岗区教育局。
幼儿园坐落于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翰邻城小区4号楼,全园占地面积4023㎡,建筑面积3665.37㎡。幼儿园办园规模12个教学班,核定学位360个。幼儿园户外活动空间充足,为幼儿打造了贴近自然的户外环境。园所设有美术室、音体室、阅览室等多个功能区,旨在丰富幼儿的教育环境和活动体验,促进幼儿全面和谐发展。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本公告所规定的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参加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失信惩戒对象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
招聘岗位
实习生 1名
岗位要求:
1.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在校生(需提供学校在读证明或学信网学籍验证);
2.25周岁及以下;
3.持有健康证;
4.热爱教育事业,工作细心、耐心、有责任心,有爱心;
5.学前教育专业或教育教学相关专业者优先;
6.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者优先。
备注:
1.实习津贴按照龙岗区教育局文件标准发放;
2.本次招聘实习生的实习时间从2025年9月开始,根据幼儿园实际情况安排。
招聘流程
一、网上报名
(一)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9月1日下午16:00截止报名。
(二)资料提交
请有意者于报名时间截止前将报名材料按以下顺序排列打包,并将资料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lcjdhlcyeyrs@lg.gov.cn。邮箱主题统一命名为“姓名+岗位+手机号码”,我们会有专人与您联系!
1.报名表(附件1)、报名信息采集表(附件2)(附件1、2直接下载填写,附件1须按WORD文档形式提交;附件2须按EXCEL表格形式提交);
2.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主页及个人页)(扫描成PDF格式提交);
3.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报告(扫描成PDF格式提交);
4.教师资格证、其他岗位所需技能证书、职称等相关证书及验证报告(扫描成PDF格式提交);
5.承诺书(附件3)(附件3直接下载打印,本人签名,扫描成PDF形式提交);
6.证明:报考人员为龙岗区幼儿园在职教职工的,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参加本次招聘的证明(附件4)(附件4直接下载打印,单位负责人签名、单位盖章);
7.工作经历、荣誉证书等材料,如合同、社保、工资单、聘用证书等(扫描成PDF格式提交)。
备注:附件下载详见以下二维码,所有材料请严格按照原格式,请勿更改文件格式,并按以上顺序打包压缩。
所有资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三)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仅限报考1个岗位,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2.如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验证报告因客观原因暂无法提供的,最迟应在聘用前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3.报名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方式或通讯不通畅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岗位要求学历“本科及以上”,专业要求为“学前教育”,考生为本科学历的专业为“汉语言文学”,但大专学历的专业为“学前教育”,则不符合要求。
二、材料初审
1.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报名条件的,资格初审通过,进入面试环节;提交的材料不齐或经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初审不予通过。
2.资格初审只是对应聘者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时的审查结果为准。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3.本次招聘将通过短信或电话方式告知报考者材料初审结果。
三、综合考核
1.面试时间:待定,资格初审入围后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
2.面试地点:以后续通知为准。
3.面试方式:具体方式以后续通知为准。
4.招聘单位具体负责综合考核事项。综合考核成绩设置合格线,合格线以上人员依据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
1.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须至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按有关规定复检。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取消应聘资格。
五、公示
招聘单位具体负责拟聘人员公示事项。
六、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国家、省、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相关规定的,办理聘用手续,不服从安排者不予聘用。
有关说明
1.根据《劳动合同法》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岗位人员性质为非在编合同人员。
2.岗位设置试用期,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
3.薪资待遇:参照深圳市龙岗区公办幼儿园聘用教职工工资方案执行。
4.报考人员如对招聘公告有疑问,应先详细阅读公告,相关疑问,请咨询:13924673889 叶老师。
5.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开展培训或办理聘用手续,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