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需求
因工作需要,现公开招聘二类事业单位公办幼儿园配班教师岗位,1名,人员性质为非在编合同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符合《幼儿园工作规程》的相关要求。
(二)岗位条件
1.年龄40岁以下;
2.具有学前教育相关专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有2年及以上幼儿园教育工作经历者优先;
3.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9月23日为止。
2.报名材料
(1)福海街道中心幼儿园(集团)应聘报名表;
(2)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报告;
(4)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5)工作经历证明(模板见附件1)、荣誉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6)承诺书(模板见附件2)。
3.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只接受网上报名,应聘者请将报名材料按顺序扫描成一个文档,以“姓名+手机号+应聘岗位”命名,发送至:1685633912@qq.com邮箱
4.报名人员所提供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如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验证报告暂无法提供的,最迟应在考察结束前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5.报名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讯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资格审查
招聘小组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者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筛选出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进入面试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如发现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将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面试环节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内容为专业知识、专业能力、沟通能力及应变能力等;面试形式包括结构化面试、专业问题答辩等。面试成绩设置合格线80分,合格线以上人员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确定体检人选。
(四)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五)考察
1.体检结束后,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考察人选。考察内容为资格复审,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
2.资格复审时请将材料统一使用A4纸复印,并在材料右上角标注序号,按序号顺序进行排列。其中:第(1)(6)项材料收原件,(2)至(5)项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同时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3.因放弃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在面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按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六)聘用
拟聘人员考察合格,且不违反国家、省、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相关规定的,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和福利待遇等按照深圳市有关文件执行。
四、有关说明
(一)拟聘人员分配到所报集团的各公办幼儿园工作,不服从安排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根据《劳动合同法》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岗位人员性质为非在编合同人员,岗位设置试用期,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
(三)招聘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人员的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5年8月31日。
(四)请报名人员详细阅读本公告,如对招考政策有疑问,请于工作日9:00-11:30,14:30-17:30致电咨询,咨询电话:0755-23080395
(五)本公告由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中心幼儿园(集团)负责解释。
宝安区福海街道中心幼儿园(集团)
2025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