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要求
根据《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深建字〔2020〕137号)第一条:深户居民家庭、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须在本市落户满3年,且能提供购房之日前在本市连续缴纳36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方可购买商品住房。非深户居民家庭、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继续按照提供购房之日前在本市连续缴纳5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方可购买商品住房的规定执行。
上述所称社会保险是指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中的任意两个险种。连续缴纳不含补缴情形。
个人如按月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同样符合政策规定的社保要求。
社保补缴有影响吗
社保补缴一次会不会影响购房资格?
深户居民家庭、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入户满3年的,在购房之日前3年内出现社保或个人所得税断缴但不超过3个月(含3个月)的,如在购房之日前3年半内累计在深圳市缴纳社保或个人所得税满36个月且符合其他购房条件的,可以购买商品住房。关于社保断缴不超过3个月的规定,指购房条件要求的连续缴纳时间段内出现一次或多次断缴但累计不超过3个月的情形。连续缴纳和累计缴纳均不含补缴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