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户办理材料
(一) 提交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属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的,还须提交规定格式且已加具人事主管单位意见的《关于同意 入境证件的函》“格式详见http://ga.sz.gov.cn”),申请人正面免冠半身彩照(规格为40mmx30mm) 一张贴在申请表上,并提交《广东省出入境证件数字相片采集回执》属60岁(含)以上申请人且在5年内曾成功申办过出入境证件或居民身份证的,可免交《广东省出入境证件数字相片采集回执》
(二)交验有效居民身份证。
1、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如未办理居民身份证,可提交户口簿 (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交验本人临时居民身份证) 。
2、属军人的,交验军人身份证明 (军官证、士兵证、军校学员证)并提交复印件。
3、属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的,交验本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补发除外)、有效定居国外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三) 对于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监护人须陪同申请人到公安机关递交申请,同时提交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复印件,交验原件 (户口簿如可完成系统核查的,则无需提交)(监护人无法陪同而委托他人陪同的,需提交监护人委托书,以及监护人、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复印件,交验原件),并提交与监护相关的材料
1、监护人是申请人的直系亲属的,提交申请人的出生证明复印件并交验原件,如申请人提交的户口簿能反映出监护人信息的,可不提交出生证,只需提交监护人的户口簿复印件并交验原件
2、监护人不是申请人的直系亲属的,需提交能证明监护权的相关材料复印件,交验原件
3、监护人是单位的,提交监护单位出具的监护证明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并在申请表上的其他监护人签名栏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