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深圳少儿医保住院待遇标准

2023年深圳少儿医保住院待遇标准如何规定的?小编为大家收集到深圳少儿医保住院待遇的相关信息,快点击文章查看!

住院待遇标准

2023年深圳少儿医保住院待遇标准

1.参保少儿及大学生住院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和地方补充医疗费用起付线以上部分,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90%

2.参保人住院使用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内的特殊医用材料及单价在1000元以上的一次性医用材料、安装或置换人工器官,由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按下列规定支付,但最高支付金额不超过深圳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公布的普及型价格:

属于国产材料的:按实际价格的90%支付

属于进口材料的:按实际价格的60%支付

3.参保人住院床位费由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按实际住院床位费支付,但不得超过下列规定标准:

最高支付金额为深圳市价格管理部门确定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普通病房A级房间双人房床位费政府指导价格的第一档,即60元。

(1)
本地网整理本地网整理
上一篇 2023年5月10日 下午3:36
下一篇 2023年5月10日 下午3:37

相关推荐

  • 深圳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材料

    如果您符合上述条件,可向户籍地的就业服务机构提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所需材料包括填写《广东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和提供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不同人群还需要提供其他材料,如残疾人证、最低生活保障证、户口簿等。若户籍地与常住地不同,还需提供常住地核发的居住证。详细信息请参阅以上描述。

    2024年1月9日
  • 深圳公租房申请流程图解及方法

    申请人需要进入深圳市保障性住房轮候申请系统,填报完整信息后提交申请,然后预约前往线下受理窗口提交材料,系统申请操作流程弄不明白的小伙伴快来文中看看吧!

    2023年7月9日
  • 深圳公租房小换大申请入口与流程

    再次轮候公租房配租面积标准详细解释。以小换大可重新提交轮候申请,选择到更大的公租房后退还原住房。如果在承租期间家庭人口增加需要更大的配租面积,可以再次申请轮候。登录深圳市住建局官网的个人服务窗口进入公租房轮候申请页面,再次申请轮候已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详细步骤可在该网站查询。根据家庭人口数量,公租房配租建筑面积标准为35平方米以下的单身居民,50平方米以下的2人家庭,60平方米以下的3人及以上(含3人)家庭。建筑面积超过70平方米的房源优先面向5人及以上(含5人)家庭配租,也可考虑4人家庭。请关注我们的深圳公租房最新消息汇总页面以获取最新动态。

    2024年3月25日
  • 深圳2023年各区民办学位补贴申请时间汇总

    2023年秋季深圳各区民办学位补贴申请时间汇总。了解光明区、罗湖区、宝安区等各区的具体申请时间。点击查看2023深圳光明民办学校学位补贴申报指南、宝安各街道学位补贴申请时间等。了解更多深圳市民办学校学位补贴政策和申请指南。

    2024年1月9日
  • 2023深圳公安局积分入户流程-网上申报流程和房产选择步骤

    深圳公安局积分入户流程的网上申报流程以及选择自有房产或租赁住房的详细步骤。

    2023年12月12日
  • 深圳宝安万科大都会公租房认租申请指南

    本文为您提供2023年宝安万科大都会公租房认租申请指南,包括房源情况、申请条件、面积标准、申请时间、申请流程等内容。详细了解宝安万科大都会公租房认租申请指南,请点击查看。

    2023年12月11日
  • 深圳港澳青年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指南

    申请程序:从9月开始,毕业生可通过学校向相关街道或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求职创业补贴。了解更多申请信息,请访问https://hrsspub.sz.gov.cn/ggjyfw。

    2024年1月8日
  • 深圳坪山区亚迪三村社康九价HPV疫苗门诊排队二维码在哪里扫

    亚迪三村社康的九价门诊排队二维码需要去到亚迪三村社康现场排队,扫码获取,扫码时间为每周四早上8点开始,当日扫完为止。 亚迪三村社康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755-23379615。 排…

    2023年5月11日
  • 2024深圳招用就业困难人员补贴和奖励标准

    我们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根据用人单位实际缴纳的社保费进行发放。岗位补贴按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并与其同步调整。就业困难人员享受补贴期限最长为三年,除非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在2023年12月31日之前,符合原政策条件的人员仍可以继续享受相关补贴。

    2024年1月9日
  • 深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移指南

    转出 转出条件 养老保险关系转出条件以异地社保机构审核为准,如果已经向异地提出转移申请或者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提交转移申请,并且异地社保机构发送同意接收联系函的,均可办理转…

    2024年7月9日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