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最新消息:
旧《生育规定》规定,职工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和生育津贴申领时限,是参保人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后1年内申请;或累计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后的1年内申请。
新《生育规定》则修改为分娩、终止妊娠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次日起3年内申请报销或申请拨付生育津贴。2021年10月1日之后分娩、终止妊娠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适用新《生育规定》
申请材料
1、深圳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申请表;
2、享受待遇人员的身份证明;
3、职工的身份证明或社会保障卡;
4、婴儿出生或者死亡证明(分娩的提供);
5、相关医疗机构诊断证明;
6、相关医疗费用明细、票据;
7、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证明(产前检查及分娩的提供);
8、结婚证;
9、职工未就业配偶为非本市户籍的,提供失业登记证明。
申请流程
1、登录
参保人登录“社会保险服务个人网页”,填写申请表后并打印申请表,准备材料,向就近的社保分局(区)或管理站(街道)窗口提出申请;
(部分街道可以邮递材料进行办理,大家在办理前可以先打电话咨询一下窗口)
网址:http://hrss.sz.gov.cn/szsi/index.html
2、受理(1个工作日)
(1)资料齐全,直接受理。
(2)资料不齐,通知补齐材料。
3、决定。(5个工作日)
作出报销或不予报销的决定;
4、审核(5个工作日)
审核岗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对报销情况作出初步决定;
5、复核
复核岗工作人员对初步报销决定进行复核;
6、资金到账
审核通过的,资金将会打到申请人一开始填写的银行账户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