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女职工产假天数及产假工资说明

产假天数

职工享受生育津贴的假期天数,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顺产的,计98天;

难产的,增加30天;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二)女职工终止妊娠享受产假:

怀孕未满4个月终止妊娠的,根据医疗机构的意见,计15天至30天;

怀孕4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终止妊娠的,计42天;

怀孕满7个月终止妊娠的,计75天。

(三)职工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取出宫内节育器的,计1天;

放置宫内节育器的,计2天;

施行输卵管结扎的,计21天;

施行输精管结扎的,计7天;

施行输卵管或者输精管复通手术的,计14天。

同时存在两种以上计划生育手术情形,或者同时存在生育和计划生育手术情形的,合并计算享受生育津贴的假期天数。

相关问题解答

1、产假碰到疫情会顺延吗?

产假是保证产妇恢复身体健康的一段固定时间,一般从预产期前15日开始休假,假期按照自然日进行计算,遇到休息日及法定节假日的不顺延,所以疫情期间的还参加也是不顺延的。

2、产假有多少天?

1.基础产假98天,

2.广东省奖励假80天;

3.难产假30天(如有);

深圳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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