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创业场租补贴申请指南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可申请场租补贴,需在本市创办初创企业并满足条件。初创企业需在商事登记成立3年内,且实际缴纳场租满3个月。申请者需为深圳户籍,且是初创企业出资人或企业法人。初创企业场地需用于经营且非自有物业。仅特定学生及毕业5年内的留学回国人员享有资格。确保企业正常经营及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

申请条件

申请对象

已经通过自主创业人员身份核实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

申请条件

符合补贴条件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在本市创办初创企业,正常经营且本人在其初创企业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可在初创企业实际缴纳场租满3个月后(同时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应在其初创企业正常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个月),提出场租补贴申请。首次申请场租补贴需满足以下条件:

1.初创企业在商事登记成立3年内;

2.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留学回国人员在毕业5年内;

3.初创企业实体需正常经营;

4.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是初创企业出资人或企业法人且在其初创企业当前参保状态正常;

5.除本市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在校学生,休学学生;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及留学回国人员;法定劳动年龄港澳台居民外,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需为深圳户籍。

6.初创企业租赁场地用于经营(租赁地址与注册登记地一致),相关场地非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自有物业。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网】,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创业补贴】可获深圳创业补贴汇总、创业场租补贴/社保补贴/初创企业补贴等各类补贴申请指南、申请入口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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