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流程解析

申请流程:申请者应向就业登记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真实的灵活就业情况证明。机构将在8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通过后,补贴将在次月底前支付至个人账户。补贴期间,如果用人单位已缴纳社会保险或申请人弄虚作假,将终止补贴,并通知申请人。透明的申请流程,确保公正发放补贴。

申请流程

1.申请。

符合条件的个人应在办理就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向就业登记地所在区或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首次申请补贴,并对提交的灵活就业状况真实性做出承诺,此后原则上按季度申请上季度补贴。

2.审核。

区或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自收到补贴申请之日起8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3.公示。

审核通过后,区或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按规定公示补贴对象、补贴项目、补贴金额等,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的,经过调查不符合补贴条件的,不予补贴并告知申请人;公示无异议的,或有异议但经过调查异议不成立的,进入支付环节。

4.支付。

公示通过后次月月底前,区或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按规定发放补贴,并拨付至个人金融社保卡账户或其他金融账户。

5.补贴期限内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终止发放补贴:

(1)已通过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

(2)灵活就业承诺弄虚作假。

终止发放补贴结果由区或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通知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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