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对象和办理条件
申请对象
已在我市办理商务签注登记备案人员。
申请情形
(一)首次申请
(二)证件换发
1.往来港澳通行证有效期不足6个月或者短于拟申请签注的有效期的。
2.个人身份信息变更 (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变更,面像发生较大变化,手指伤病痊愈可以采集指纹,已采集指纹的手指指纹损坏等)。
3.补充申请使用港澳自助通关服务的。
4.其他确需换发往来港澳通行证的。
(三)证件补发
1.往来港澳通行证损毁、遗失或被盗抢的。
2.其他确需补发往来港澳通行证的。
申请条件
(一)已备案1年多次港澳商务签注的人员(持《粤港澳机动车辆往来及驾驶人驾车批准通知书》的除外)在单位备案有效期内的,可自行选择申请1年多次或3个月多次港澳商务签注。如选择办理3个月多次香港或澳门商务签注的,在备案有效期内仅可申请办理3个月多次香港或澳门商务签注,不再受理1年多次香港或澳门商务签注申请
(二)持《粤港澳机动车辆往来及驾驶人驾车批准通知书》的备案人员,批准通知书有效期超过6个月的,可申请1年多次港澳商务签注;不足6个月的,仅可申请3个月多次港澳商务签注。
(三)已备案3个月多次港澳商务签注的人员,在备案有效期内仅可申请办理3个月多次或者一次港澳商务签注
(四)已申请1年多次商务签注后因往来港澳通行证损毁、遗失或被盗抢申请证件换补发的备案有效期内不再受理1年多次港澳商务签注申请。备案有效期超过1个月的,仅可申请3个月多次港澳商务签注;有效期不足1个月的,仅可申请3个月一次港澳商务签注
(五)单位备案有效期内不得重复申请1年多次港澳商务签注。
办理材料
(一)提交《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属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的,须提交规定格式且已加具人事主管单位意见的《关于同意_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如商务备案单位与人事主管单位不一致的,还须提交商事主体从属关系证明)。
(二)首次及重新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或所持《往来港澳通行证》为广东省外签发且首次在深圳申请签注的,须提交《广东省出入境证件数字相片采集回执》属60岁(含)以上申请人且在5年内曾成功申办过出入境证件或居民身份证的,可免交《广东省出入境证件数字相片采集回执》。)交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
(四)提交备案有效期15天以上的《深圳市企业、经营单位申办港澳商务签注备案资格认定书》。
(五)申请赴澳门商务签注的,还须提交商务邀请函及商务合作文件复印件,交验原件:驾驶往返内地与港澳地区专用交通工具人员申请商务签注的,还须提交有效的《粤港澳机动车辆往来及驾驶人驾车批准通知书》复印件,交验原件。
(六)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申请签注的,还须提交原《往来港澳通行证》,有效期要比拟申请的签注有效期多20天以上;换发《往来港澳通行证》的,还须提交原《往来港澳通行证》
(七)十六周岁(含)以上的申请人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的,应当在公安机关采集核验指纹。指纹采集顺序为先右手后左手(先拇指后食指,依次顺序类推),每只手各采集1枚指纹。
以上证明材料为国外机构出具的,须经我国驻外使领馆的领事认证;属非中文表述的,还应提交经公证或者具有翻译资质的翻译机构出具的中文译本复印件(交验原件)及翻译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如成功调取电子证照信息的免予提交
办理方式
申请方式
(一)申请人通过登录“深圳市公安局”门户网站或关注微信公众号“深圳公安”进行预约办理。
(二)持我市签发的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申请港澳商务签注,或持有非我市签发的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但已在我市申请过赴港澳签注再次申请港澳商务签注的,可以由单位办证员代办。(申请人在境外的除外)
受理机关
备案单位商事注册地的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部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向就近的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
(一)市政府认定的便利直通车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的备案人员;
(二)在前海蛇口自贸片区注册且经有关主管部门认定的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科研流动(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持牌金融机构以及经前海管理局认定的总部企业的备案人员;
(三)证符合备案条件的前海蛇口自贸片区企业(机构)工作的高层次人才、获得世界知名大学博士学位人员。
工作时限
7个工作日办结(持证再次签注申请5个工作日办结)
备注:1.送达不计入办证时限;
2.公安机关认为需要调查的,调查时间不计入承诺的办结时限。
收费标准
往来港澳通行证每证60元
一次有效商务签注每项次15元
多次有效商务签注每项次80元
注意事项
(一)备案单位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商务签注的取消其备案资格,并停止其单位人员商务签注申请,对骗取的商务签注予以注销。构成违法犯罪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法律责任,并限制违法人员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
(二)香港或澳门商务签注,每次在香港或澳门逗留不超过7天。在港澳逗留期间,不得从事与商务事由不符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