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并不是所有的险种都能够转移
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
可以办理够转移。
省内无需办理养老保险转移。自2021年4月1日起,为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有关要求,按照广东省统一部署,参保人在省内流动就业参保的,不再办理省内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待符合在广东省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条件时,由省内最后参保地统一归集处理。
一、办理条件1、没有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依法在深圳市参加养老保险。2、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时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确定为深圳市的。温馨提醒:
在跨省接续时,临时基本养老保险账户人员(注:2010年1月后在广东省内首次参加养老保险时,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0周岁的外省户籍人员),不可办理养老保险转入。
二、办理流程1.登录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个人网上服务系统(https://sipub.sz.gov.cn/hspms/)。在【深圳本地网】后台微信对话框回复【社保】也可以进入办理入口:
2.选择“在线办理”一栏中“转移申请管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省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即可办理。3.选择对应的业务办理并按要求填写上传信息,审批通过的可在网上办结。温馨提醒:
无法网上办结的,可预申请后打印申请表,按照要求携带相关材料前往受理窗口申请办理。
一、办理条件养老保险转出条件以异地社保机构审核为准,如果已经打印参保缴费凭证或者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提交转移申请,并且异地社保机构发送同意接收联系函的,均可办理转出。二、网上办理1.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http://si.12333.gov.cn)或“掌上12333”。大家也可以在【深圳本地网】后台微信聊天对话框回复【社保】获取办理入口哦!
2.选择“养老转移”-“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险种选择“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网上申请”功能,填写转移申请信息,实名验证本人信息后即可提交申请信息。
3.申请之后,大家可以在页面点击“养老保险”——“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审核结果查询”,即可查询审核结果哦。
一、转入条件1、正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或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确定在我市;2、未办理退休手续二、转入材料
基本材料
1、身份证
2、深圳银行账户
3、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凭证原件(由转出地提供)
4、深圳市社会保险关系转入申请表(现场填写)
其他材料
有视同缴费年限的深圳户籍参保人需要提供个人档案
三、办理流程进入深圳社保局官网(http://hrss.sz.gov.cn/szsi/index.html),点击登录『个人网上服务系统』点击『在线办理』—『转移管理』—『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转入)』,然后根据系统提示完成后面的办理流程
一、转出条件1、在本市已参加医疗保险,并且有缴费到账记录2、参保状态为已停交3、未办理退休手续
4、无未办结的业务
5、不存在欠费记录
6、无超龄后缴费记录。
二、办理流程1.在深圳本地网发送社保可进入办理入口“深圳社保局官网”—个人社保网上服务。2.进入深圳社保局官网后,点击“在线办理—转移申请管理—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转出)”
线下办理可在深圳本地网发送社保,查看深圳社保机构征收窗口,预约前往。
省内无需办理失业保险转移。按照广东省统一部署,自2022年7月1日起,参保人在省内流动就业参保的,无需办理省内失业保险转移接续手续。失业人员申请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时,由社保经办机构统一归集省内的失业保险缴费记录。
一、办理条件1.职工、失业人员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跨统筹地区就业并参加失业保险的,失业保险关系应从原参保地转移到新参保地。2.失业保险关系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且户籍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统筹地区外的失业人员,符合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选择在户籍所在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保险关系和基金应从统筹地区社转移到户籍所在地。二、申办材料
1、身份证
2、失业保险关系转移凭证
3、深圳市社会保险关系转入、结算申请表
网上办理
申请人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https://www.gdzwfw.gov.cn/portal/v2/guide/114403006955832485344211169600001),选择需办理的事项后,点击“立即办理”,选择“转移申请管理”——选择对应的转入/转出情形,录入转入/转出信息,根据系统提示,按照业务办理的指南上传业务材料,系统受理将业务流转至后台审核。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网,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社保】可获深圳社保业务办理入口/社保缴费基数以及社保转移等办理指南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