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根据福府函【2024】18号文件精神,深圳市福田区第二幼教集团成立。核心园为深圳市福田区第二幼儿园,成员园为深圳市福田区第二幼儿园香蜜湖分园、深圳市福田区第二幼儿园爱华分园、深圳市福田区第二幼儿园锦龙分园、深圳市福田区福华小学附属幼儿园,共5所园。
深圳市福田区第二幼儿园地处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2046号,是一所隶属深圳市福田区教育局的公办园,幼儿园1995年8月正式开园。
深圳市福田区第二幼儿园自办园以来获得“广东省一级一类幼儿园”、“广东省巾帼文明示范岗”、“广东省食品安全示范学校”、“广东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A级”、“深圳市优质办学效益奖”、“深圳市绿色学校”、“深圳市优质特色示范幼儿园”、“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新风尚幼儿园”、“深圳市2021年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化学校”、“2021年度健康促进幼儿园金奖”等荣誉称号。
幼儿园占地面积3938.7平方米,建筑面积9194.14平方米。园舍独立完整,布局合理,绿草如茵,环境优美,为孩子们创设了一个开放与共享、探索与自然、流动与自由的室内外视觉艺术一体化的优质教育空间,也为“质优”园本课程提供了丰富而生动的环境教育资源。目前暂时设置了12个全日制教学班(4个小班,4个中班,4个大班,每班按两教一保配备),在园幼儿300多名,教职工60多人。
近年来幼儿园以“质优课程”为核心,秉持“尊重儿童,自然生长”的办学理念,站位儿童视角,紧扣儿童生命成长的根本规律,基于儿童本性,挖掘发展特性,以创设有质量的环境为依托,将基础课程和特色课程相融合滋养儿童生命,做符合中国儿童“气质”的课程,致力于让每位幼儿都能拥有“质而优”的人生,并多次作为深圳市福田区示范园对区、市乃至全国开放,充分发挥了深圳市福田区学前教育龙头示范引领作用。
招聘岗位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及身体条件。
(一) 教师
1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方向为学前教育相关专业;
2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健康证;
3有幼儿园工作经验者(独立带班及相关工作)优先;年龄原则上不超过 40 周岁,特别优秀者可以适当放宽,最高不超过 45 周岁;
(二) 保育员
1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中专或高中及以上学历;
2持有保育员上岗证、健康证;
3有幼儿园工作经验者优先;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特别优秀者可以适当放宽。
(三) 保健员
1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有相关从业资格证,经岗前培训,并取得上岗证和健康证;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身心健康,热爱幼儿教育事业,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及合作精神、有较强的责任心;
3有幼儿园工作经验者优先;年龄原则上不超过 40 周岁,特别优秀者可以适当放宽,最高不超过 45 周岁;
4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 中厨
1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并具有厨师资格证书和健康证;
2年龄5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可放宽条件录用);
3从事厨师工作满一年以上,具有一定的烹饪能力;
4熟悉食堂工作流程,能进行食品加工、食品量化台账建立及管理者优先。
(五) 清洁工
1遵纪守法、勤劳肯干,吃苦耐劳,品行良好;
2具备初中及以上学历,持有健康证,年龄45周岁以下,有幼儿园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3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对孩子有爱心;有相关工作经历的优先考虑。
招聘程序
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将以下报名材料扫描按顺序整理到一个文件夹,打包压缩后命名为“应聘岗位+姓名+联系电话”,发送至指定邮箱:fteyjlfy@163.com,邮件主题须与压缩包名称一致。
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5年7月4日。
报名材料:
1.福田区公办幼儿园应聘报名表(附件1);
2.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报告;
4.健康证、相关资格证(从业资格证);
5.聘书或任现职通知(或单位任职证明)、工作经历证明(附件2)、合同或社保清单等有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6.荣誉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7.违法犯罪记录查询授权书(附件2)。
8.承诺书(附件3)。
材料初审
1.由我园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查,根据材料审查情况差额择优确定入围面试人选
2.资格初审只是对报考者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资格审查贯穿聘用全过程,最终以办理入职聘用手续前的现场审核为准。
面试:
1.以电话方式通知入围面试人选面试时间、地点及形式。
3.面试成绩设置合格线,合格线以上人员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确定体检人选。
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除满足以上条件外,还需符合《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公办幼儿园管理办法>的通知》(深教规[2019]3号)第十七条关于公办幼儿园教职工任职条件的要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名:
1.受过党内警告或单位处分的。
2.受过刑事或行政处罚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在此前任一公开招聘过程中被招考部门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内的(禁考期参照公务员招考的有关规定)。
5.有犯罪记录或者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从事学前教育的情形。
6.存在因违法违纪行为,被公办幼儿园辞退的情况。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有关说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岗位设置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继续聘用,如不合格,用人单位可解除聘用合同。
2.薪酬待遇参照《深圳市公办幼儿园教职工过渡期薪酬指引》执行。
3.招聘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5年6月18日。
4.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可按自然年或学年计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期间的实习经历、兼(专)职工作经历和社会人员的兼职经历及非工作培训不予计算。
5.本公告所指日期、数字或等级均包含本数。
6.咨询电话:
23603862
18165735236
18124187676
7.本公告由深圳市福田区第二幼教集团负责解释。
温馨提示
Friendly Tips
尊重儿童,自然生长
RESPECT CHILDREN,GROW NATURALLY
提供的材料需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如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验证报告暂时无法提供的,最迟应在考察结束前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信不畅造成的后果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