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岗位
宝安区新城幼儿园(集团)成立于2023年8月。宝安区新城幼儿园作为集团核心园,协同中洲幼儿园、都市茗荟幼儿园、熙龙湾幼儿园、新锦安雅园幼儿园、丽景城幼儿园、凯旋城幼儿园、阳光文莛幼儿园、西岸华府幼儿园等8所幼儿园,始终坚持以“一切为了孩子”的办园宗旨和“以人为本,爱为核心,共同成长”的办园理念,思想同心、目标同向、执行同力,聚焦资源共享,着力师资共建,促进文化共融,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驰而不息为宝安区幼儿教育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因工作需要,深圳市宝安区新城幼儿园(集团)阳光文莛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厨工1名,水电工1名。人员性质为非在编合同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应聘条件
0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符合《幼儿园工作规程》的相关要求;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02-岗位条件
厨工
(1) 年龄45岁及以下(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2) 初中及以上学历,有厨房工作经历者优先;
(3) 吃苦耐劳,品行端正,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合作意识,能服从工作安排。
水电工
(1) 年龄35岁及以下;
(2) 大专及以上学历,持有电工证;
(3) 吃苦耐劳,品行端正,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合作意识,能服从工作安排。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
不予接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招聘程序
01-报名
1.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9月17日(17:00)截止。
2.报名材料
(1)深圳市宝安区新城幼儿园(集团)阳光文莛幼儿园应聘报名表(模板见附件1,在落款处手写签名);
(2)身份证;
(3)岗位资格证(仅限电工提供);
(4)工作经历证明(模板见附件2);
(5)承诺书(模板见附件3);
(6)无犯罪记录证明(证明出具时间为公告发布日之后)。
3.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邮箱为:2752510390
@qq.com,邮件主题和文件名称必须保持一致,统一命名为:姓名+应聘岗位+手机号。请将以上报名材料放在一个PDF文档,发到2752510390@qq.com。(不要发压缩包)
4.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5.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讯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报名及面试方式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者请将报名材料1—6扫描成一个文档。
以“姓名+岗位+手机号”命名,发送至:2752510390@qq.com邮箱;
4.报名人员所提供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如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验证报告暂无法提供的,最迟应在考察结束前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5.报名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讯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02 资格初审
1.组织工作人员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初审,按一定差额择优确定面试人选;
2.资格初审结果合格人员,通过短信或电话方式告知。
03 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形式等内容将通过短信或电话另行通知。
2.面试成绩设置合格线,合格线以上人员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确定体检人选。
3.面试结束后,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另行通知面试合格人员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04 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05 考察
1.体检结束后,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考察人选。考察内容为资格复审,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
2.资格复审时请将材料统一使用A4纸复印,并在材料右上角标注序号,按序号顺序进行排列。其中:第(1)(4)(5)(6)项材料收原件,(2)至(3)项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3.因放弃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在面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按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06 聘用
拟聘人员考察合格,且不违反国家、省、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相关规定的,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和福利待遇等按照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有关说明
1.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拟聘人员到园工作,不服从安排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岗位人员性质为非在编合同人员,岗位设置试用期,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
3.本次拟聘人员入职时间以单位通知为准。
4.招聘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公告发布之日。
5.请报名人员详细阅读本公告,如有疑问,请致电咨询。
咨询电话:0755-23210739 周老师
6.本公告由深圳市宝安区新城幼儿园(集团)阳光文莛幼儿园负责解释。
深圳市宝安区新城幼儿园(集团)
202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