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费标准
缴费标准
2023年9月9日深圳市医保局发布《深圳市医疗保障办法》,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本文为新政规定的医保缴费标准。
一、职工一档医保
>>缴费基数:用人单位的缴费基数为本单位职工缴费工资总额,个人缴费基数为本人月工资收入。
缴费基数上限:本市上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00%(30615元)
缴费基数下限:本市上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6123元)
>>缴费比例:8%
单位缴纳比例:6%
个人缴纳比例:2%
个人账户入账比例:个人账户的计入标准按照国家、广东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职工二档医保(新政后不再有三档医保,原三档并入二档)
>>缴费基数:用人单位的缴费基数为本单位职工缴费工资总额,个人缴费基数为本人月工资收入。
缴费基数上限:本市上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00%(30615元)
缴费基数下限:本市上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6123元)
>>缴费比例:2%
单位缴纳比例:1.5%
个人缴纳比例:0.5%
三、居民医保
>>缴费基数:本市上上年度城镇居民月可支配收入(按5904元/月的标准计算)
>>缴费比例:1.8%,个人和财政按比例分担
少年儿童和大学生:个人缴0.6%,财政补助1.2%;
成年居民:个人缴0.7%,财政补助1.1%。
四、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医保
>>缴费基数:本人申报的月工资收入
缴费基数上限:本市上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00%(30615元)
缴费基数下限:本市上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6123元)
>>缴费比例: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