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

  • 2024年深圳鹏隽雅苑公租房选房名单及排位公布

    根据葵安雅居和鹏隽雅苑公共租赁住房的认租资格核查结果,共有4677户合格认租家庭。第一批次入围认租家庭名单已确定,其中81户排名前81位。第二批次入围认租家庭有1366户,排名82至1447位,而1448至2894位的1447户为候补入围认租家庭。选房时间为2024年5月11日至5月17日,地点为深圳市龙岗区。签约后,入住手续将在5月18日至5月24日办理。请点击链接查看房源明细表和遵守选房相关规定。

    2024年5月13日
  • 深圳市公租房申请核对和认定实施细则

    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和单身居民经济状况核对和认定实施细则旨在规范核对机构对申请家庭和单身居民经济状况的核对和认定工作。该细则遵循客观、公正、保密和安全的原则,核对内容包括基础情况、可支配收入和财产。可支配收入包括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转移净收入等。本细则适用于深圳市的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和单身居民。

    2024年4月11日
  • 深圳公租房轮候与配租政策:解读与优化方案

    深圳市公租房轮候与配租政策及解读。了解相关通知事项,包括受理、审核、配租和监督管理等工作流程和责任。保密个人信息,申请人需在轮候期内跨区迁移时及时更新信息。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资格审核会在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公示期限应在政府网站或信息平台上公布。定向配租的范围由区住房主管部门与行业主管部门根据相关标准制定。申请人放弃选房三次后将退出轮候册。需要增加配租面积标准再次轮候的申请人应在三个月内腾退原承租住房。对于定向配租的职工及其家庭成员,如存在拥有自有住房需要延期腾退的情况,可以向住房主管部门申请延期。住房主管部门有权查阅、记录和复制相关资料,并期望单位和个人积极配合。

    2024年4月11日
  • 深圳各区租房价格查询:小区和城中村详解

    寻找深圳房屋租赁价格?深圳市房地产和城市建设发展研究中心提供准确的参考价格查询平台。了解多层、高层和低密度房源的价格信息。更新及时,无需担心价格变化。

    2024年4月11日
  • 深圳公租房财产限额标准

    深圳市公租房收入限额标准:了解申请家庭和单身居民的收入财产限额。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不超过54000元,3人及以下家庭财产不超过66万元,4人及以上家庭财产不超过87万元。了解更多政策信息,请访问深圳市发改委网站。

    2024年4月11日
  • 深圳公租房房源信息查询指南

    查看市级和区级公租房房源配租的认租通知入口。市级公租房配租对象为全市轮候家庭,通知在深圳市住建局官网发布。区级公租房配租对象为户籍轮候家庭,通知在区级住建局官网发布。点击以下链接获取更多信息:深圳市住建局官网、福田、罗湖、龙岗、龙华、宝安、南山、光明、坪山、盐田和大鹏政府在线。

    2024年4月11日
  • 深圳公租房小换大申请入口与流程

    再次轮候公租房配租面积标准详细解释。以小换大可重新提交轮候申请,选择到更大的公租房后退还原住房。如果在承租期间家庭人口增加需要更大的配租面积,可以再次申请轮候。登录深圳市住建局官网的个人服务窗口进入公租房轮候申请页面,再次申请轮候已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详细步骤可在该网站查询。根据家庭人口数量,公租房配租建筑面积标准为35平方米以下的单身居民,50平方米以下的2人家庭,60平方米以下的3人及以上(含3人)家庭。建筑面积超过70平方米的房源优先面向5人及以上(含5人)家庭配租,也可考虑4人家庭。请关注我们的深圳公租房最新消息汇总页面以获取最新动态。

    2024年3月25日
  • 深圳公租房申请所需材料

    如果您在深圳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您需要准备《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申请表》、身份证、结婚证等基本材料。特殊情况下,还需要提供独生子女证、特困人员证等补充材料。了解深圳公租房申请流程,请点击查看详细解释和系统申请流程图解。

    2024年3月25日
  • 2024深圳鹏隽雅苑公租房申请攻略及房源情况

    申请鹏隽雅苑公租房的相关信息:房源情况、申请时间、申请对象和申请入口。鹏隽雅苑公租房位于深圳大鹏新区大鹏街道布新社区,共有463套房源,包括二房户型和三房户型。租金标准根据政策执行,楼层、朝向和装修等因素有所调整。装修标准包括地砖、乳胶漆等设施。公租房曾临时用于疫情防控,配备空调、电视机、热水器等设备。申请时间为2024年1月20日至2月3日,申请对象为在册轮候人。申请可通过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在线提交。

    2024年3月25日
  • 2024深圳葵安雅居公租房房源和申请指南

    申请入口:通过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官方网站进入申请系统,家庭需要满足配租面积条件,提交认租申请。符合要求但未申请收入财产核对、未按要求提交材料,或超过收入财产限额的家庭,将适用原政策执行。第一批次选房结束后有剩余房源的将纳入第二批次选房。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