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积分入户申请办理常见问题解答汇总 | 深圳积分入户申请办理条件及时间

了解深圳积分入户申请办理条件、申报时间以及相关问题解答。本文还解释了积分入户申请相关定义,配偶房产的申请要求,可以用于积分的多套房产等。获取更多关于深圳积分入户的信息,请访问深圳市公安局官方网站或关注深圳公安微信公众号。

1、积分入户申请条件有哪些?

(一)年龄男性在55周岁以下,女性在50周岁以下;

(二)持有有效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三)拥有深圳市合法产权住房连续满5年或合法租赁住所年限连续满5年;(四)依照法律法规正常缴纳深圳市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年限累计满5年;

(五)无刑事犯罪记录,且未参加过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

2、如何进行积分入户申报?

申请人须通过积分入户申报平台实名认证后,填报相关信息即可完成申报,无需前往窗口提交纸质材料。具体可登陆“深圳市公安局”网站(http:// ga.sz.gov.cn/),进入“个人业务”—“户籍迁入”栏目,选择“积分入户”进行网上申请;或关注“深圳公安”微信公众号(szga-110),进入“政务服务”—“户籍迁入”栏目,选择“积分入户”进行网上申请。

3、2023年度积分入户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为6月27日9时至9月30日18时。

4、2023年度积分入户有多少入户指标?

20000个。

5、积分入户中拥有深圳市合法产权住房如何定义?

经我市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登记确认的具备合法产权的住宅类房产。

经深圳市登记部门登记并取得权利证书(《不动产权证书》《房地产证》等)的住宅、别墅、宿舍、公寓等(范围同限购政策)。

6、能否使用配偶房产申请积分入户?

可以,但申请人和配偶的婚姻登记时间须在2021年10月1日之前,且2023年9月30日婚姻仍在存续期内。

申请人或其配偶为房产权利人且其权利份额不低于50%,或者申请人及其配偶同为同一房产权利人且其共同拥有的权利份额不低于50%的,均可视为拥有住房。

7、申请人名下有多套房产是否均可用于积分?

申请人目前或者曾经拥有的自有住房均可积分,同时间段拥有一套以上的积分不能累加。

8、拥有深圳市合法产权住房一个月积多少分?

每满1个月积1分。

9、拥有合法住房何时计算积分时间?

(一)因买卖或者赠与方式取得住房的,以买卖合同或赠与合同签订时间起算。

(二)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等法律文书取得住房的,以生效法律文书签发时间起算。上述法律文书已认定住房转移协议(含买卖合同)有效的,以该协议签订时间起算。

(三)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住房的,以登记原始凭证记载的被继承人死亡时间起算。

(四)因合法建造取得住房的,以竣工时间起算。

(五)因夫妻财产分割取得住房的,以住房原取得时间起算。

(六)权利主体未变更但发生权利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不动产的坐落、界址、用途、面积、不动产权利期限、来源等变更情形的,以住房原取得时间起算。

(七)属拆迁赔偿房的,原被拆迁住房已登记的,以原被拆迁住房取得时间起算,原被拆迁住房未登记的,以拆迁合同签订时间起算。

(八)以原拥有住房申请的,按上述情形起算,截止时间为该住房转让登记时间。现无住房的不得以原住房申请。

10、如何自行查询合法产权住房信息?

可以通过以下四种方式查询:

1.登录“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官网。

2.关注“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微信公众号。

3.通过“i深圳”与粤省事(小程序或app)在“不动产查询”板块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

4.申报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前往就近的区不动产登记所现场查询。

11、关于在深圳市租赁住房登记时间如何认定?

为做到积分入户公平、公正、公开,当事人以租赁住房申请积分入户的,均以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核发的《房屋租赁凭证》记载的初始发证日期为准。

12、拥有在深合法租赁住房一个月积多少分?

每满1个月积0.2分。

13、关于租赁住房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是哪些?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住建部第6号令)第6、7、14、16、19对当事人合法稳定租赁有明确规定:一是可以合法进入房屋租赁市场的房屋:二是房屋租赁当事人依法订立房屋租赁合同,并于30日内向政府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取得房屋租赁证明。因此,只有符合条件的房屋租赁行为才予以计算积分。

14、关于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能否补办?

补办问题请咨询房屋所在地的街道行政服务大厅。积分入户有效积分时间均以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核发的《房屋租赁凭证》记载的初始发证日期为准。

15、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如何办理?

依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房屋租赁合同;(二)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四)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房屋租赁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合法、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带齐相关材料后,租赁当事人双方向房屋所在地的街道行政服务大厅申请办理。

16、如何自行查询租赁住房信息?

房屋租赁当事人持身份证原件前往房屋所在街道办现场查询。

17、租赁住房如何进行信息申报?

因《深圳市房地产监管办法》正在修订尚未发布,因此,其中设定的租赁信息申报工作暂未开展,待该文件正式出台后实施。

18、如何认定关于拥有深圳市合法产权住房连续满5年?

截止9月30日,申请人或配偶至少拥有一套深圳市合法产权住房,当前或曾经持有房产累计满60个月(含本人、配偶、本人和配偶共有房产),同时间段拥有一套以上的时限不能累加。申请人和配偶的婚姻登记时间须在2021年10月1日之前,且2023年9月30日婚姻仍在存续期内。

19、如何认定合法租赁住所年限连续满5年?

截止9月30日,申请人本人需拥有合法租赁住所,当前或曾经累计满60个月。

20、同一时间段内既有自主住房也有租赁房屋这个怎么算积分?

自有住房和租赁住房相同时间段内的积分不能累加,只计算合法产权住房积分。

21、在深正常缴纳社保一个月积多少分?

依法按时缴交深圳市社会保险(养老保险、社会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每个险种每满1个月积0.3分。

22、社保积分如何计算?

本年度申请截止之日(2023年9月30日)申请人须仍在缴交深圳市社会养老或医疗保险(受疫情影响,已向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报备延期缴费,疫情期间缴费年限视为正常缴费)。申请人缴交深圳市社会保险有中断的,其分值将在剔除中断时间后再予累计计算,申请人补缴形成的参保时间不予计算。申请人在申请时需填报个人缴交社会养老或医疗保险相关信息(个人参保信息可登陆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官网查询)。社会保险缴交时间由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本人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等信息进行核算认定。

23、如何自行查询深圳市社保缴纳情况?

可以通过以下四种方式查询:

1.登录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官网(http://hrss.sz.gov.cn/szsi/),选择“个人网上服务系统”实名注册登录后,查询社保缴纳信息。

2.关注“深圳社保”微信公众号,点击“便民服务→个人业务办理”,实名注册后登录,查询社保缴纳信息。

3.通过“i深圳”与粤省事(小程序或app)查询社保缴纳信息。

4.携带身份证或金融社保卡到就近的社保自助服务终端验证身份后,查询社保缴纳信息。

24、如果7、8月份申报,那积分算到什么时候?

申请人入户条件核查及积分分值计算时点为本年度申报截止日期,在9月30日18时前提交成功即可完成申报。请您合理安排时间,错峰申报,避免扎堆申报,造成不便。

25、提交申请后能否更改申请记录?

可以,在年度申请截止之日(2023年9月30日18时)前,均可通过电脑登录深圳市公安局”网站(http:// ga.sz.gov.cn/),进入“个人业务”—“户籍迁入”栏目,选择“积分入户”实名认证通过后进行修改。

26、该业务可以委托他人或中介代办吗?

不可以,须本人登陆平台实名认证后如实填报。公安机关不收取任何费用,切勿相信中介代办,避免个人信息泄露或财产损失。

27、什么时候可以知道自己多少积分?

申请人可于2023年11月16日起凭本人注册账号登陆申请平台,在“我的申请”查询受理情况及积分分值。

28、如何知道自己是否入围?

受理机关将通过申请平台“我的申请”公布正式入户人员名单。

29、什么时候公示入围名单?

2023年12月12日。

30、如对积分有异议能否申请复核?

2023年11月16日至11月30日为复核申请期,申请人对本人单项积分分值存在异议的,可于复核申请期内进入申请平台“我的申请”查看复核申请途径及方式。

31、如何查询积分复核结果?

2023年12月4日至12月10日为复核审核期,相关部门将对复核申请进行审核。审核结束后,申请人可在申请平台“我的申请”查询复核结果,复核后形成的积分分值为最终结果。

32、获得入户指标后能否随迁未成年子女?

可以。入户申请人未成年子女允许申请同步随迁入户。

33、补交的社保能不能算积分?

申请人补缴形成的参保时间不予计算。

34、积分入户能否在窗口申请?

不能,统一在网上集中申请。

35、有因吸毒被执行行政强制措施或处以行政处罚记录能申请吗?

可以,积分时减300分。

36、3年内在深圳市有行政拘留记录的能申请吗,是不是会扣分?

能申请,扣300积分。

37、如何证明自己无违法犯罪记录,是否需要提供证明?

申报时后台将核实,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8、积分入户有无对外咨询电话?

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可拨打深圳市公安局户政咨询热线:0755-84465000。如对房产、租赁、社保等有疑问可拨打主管部门咨询电话。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网】,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积分入户】可获深圳积分入户申报入口、积分入户指标和分值表、入户条件和申请流程图解、积分测算和资格测试等
(0)
本地网整理本地网整理
上一篇 2023年12月12日 下午12:47
下一篇 2023年12月12日 下午12:48

相关推荐

  • 深圳社康报销比例解析

    深圳社康门诊报销比例为75%,退休人员和60岁以上居民可享受5%的额外报销。转诊医院门诊报销比例为二级医院65%、三级医院55%。了解深圳社康报销额度和预约挂号流程,请点击查看。

    2024年3月8日
  • 2022年深圳重疾险参保和报销相关问答汇总

    团体参保答疑 问:什么是团体参保? 答:通俗来讲,就是以深圳市基本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为参保单位,为员工统一出资参保。 问:本年度团体参保申报及缴费时间是? 答:申报时间:2022年…

    2023年5月10日
  • 深圳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最新版

    深圳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及基数详解。包含深圳户籍和非深圳户籍两种情况,详细说明缴费比例、基数、上限、下限等信息。了解2024年最新政策,保障您的养老权益。

    2024年7月9日
  • 深圳福田区荔村社康中心九价HPV疫苗二维码在哪里扫

    二维码如下: 周六(4.8)12:30更新九价二维码 荔村社康中心九价预约流程及步骤 具体操作步骤: 第一步:可以在深圳卫健委、深圳疾控公众号点击菜单打疫苗 第二步:进入入口后,点…

    2023年5月11日
  • 深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申领流程(线上+线下)

    深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有线上、线下两种申领方式,线上可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申领,线下需要到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社会保障服务厅综合窗口提出申请,详情请见正文。

    2024年7月9日
  • 深圳失业补助金和失业保险金是否可同时领取?

    深圳失业补助金和失业保险金无法同时领取。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可再申领失业补助金。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满足特定条件的深圳失业人员可申领失业补助金。详情请参考2022年深圳失业补助金申领时间和条件(附申请入口)。是否可以申领补发失业补助金取决于已就业的情况。欲了解2022年深圳失业人员如何申领失业补助金,请继续阅读。

    2024年1月30日
  • 深圳医保个人账户绑定家庭通道入口及流程

    小编将为大家分享深圳参保人办理个人账户绑定家庭通道的入口以及办理的相关的流程,办理条件是怎样的呢?快点击文章查看! 官网办理入口 第一步:进入深圳医保局官网(http://hsa.…

    2023年5月10日
  • 2023年深圳少儿医保住院待遇标准

    2023年深圳少儿医保住院待遇标准如何规定的?小编为大家收集到深圳少儿医保住院待遇的相关信息,快点击文章查看! 住院待遇标准 2023年深圳少儿医保住院待遇标准 1.参保少儿及大学…

    2023年5月10日
  • 深圳公租房收入限额标准及相关要点

    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和单身居民的收入财产限额如下: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不超过54000元,3人及以下家庭财产不超过66万元,4人及以上家庭财产不超过87万元。详细规定由市发展改革部门和住房主管部门根据居民收入水平等因素划定,并由市政府批准后生效。住房主管部门与民政部门协作核对和认定申请者的收入财产状况,并向住房主管部门提供核对报告。

    2024年3月25日
  • 2024年个人所得税年度申报对象和申报条件简介

    申报对象: 在纳税年度内已预缴个人所得税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纳税人可免办理年度汇算:1)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且需补税的金额不超过400元;2)已预缴税额与年度汇算应纳税额一致;3)符合年度汇算退税条件但不申请退税。需办理年度汇算的情形包括:1)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汇算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2)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需补税金额超过400元。对于因适用所得项目错误或扣缴义务人未履行义务导致纳税年度内少申报或未申报综合所得的纳税人,应按法规办理年度汇算。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申报对象的详细说明。

    2024年2月21日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