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档参保对象
用人单位应当为深户职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一档,为非深户职工交一档或者二档。
下列人员按照以下方式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一)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一档;
(二)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一档;
(三)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至四级伤残并办理伤残退休手续的工伤职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一档;
(四)领取病残津贴且未在用人单位缴费的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一档或者二档;
(五)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确认本市为退休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享受地的人员,按照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一档或者二档。
国家、广东省及本市规定的其他单位和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